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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语说三毒,“痴、贪、憎”,是相对人之性情而言。
我们从渐渐喜欢一个人,一件事,发展到想拥有,想贪求,欲望一层层铺垫开来,就会忘却了一开始美丽的邂逅与初见时的心悸。
红楼梦中的黛玉初见贾宝玉,“便吃一大惊,心中想道:‘好生奇怪,倒像在那里见过的,何等眼熟……’。”而宝玉也说:“虽没见过,却看着面善,心里倒象是远别重逢一般。”两颗心似寻寻觅觅了千百年后,终于在此刻灵犀一点。亦如张爱玲所说“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初见时,我们会欣喜、会低叹,会觉得对方的珍重。于是有了千余年来一直让人追求的那份痴情开始缠绕在心间,所有的情绪随之牵动。也许,从欣喜遇见了对方的那一刻,就从此牵愁惹狠,坠落情缘,再也不愿晴天落白雨,也不甘愿只做陌上赏花人。原来越是慎重喜欢的东西,不是让我们心安,却是让我们贪,叫我们痴,使我们心神不安,提不起放不下。我们就开始在乎是否会天长地久,渴望能生生世世相伴。
缘分到了尽头,我们又不甘心自己付出的,拼命地向对方索取,忘却了当初的美好。世俗的尘垢蒙蔽了如水纯净的心,到最后,一段真挚的情感沦落到千疮百孔,满目疮痍只剩下一个恨字。究竟,什么才是永恒长久呢?难道一次次的纠缠,一次次的执着紧握,就真的就会不再失去吗?
人生苦短,譬如朝露。春夏秋冬匆匆走过,清风依旧轻叹,明月依旧皎洁。潇湘馆里颦儿还在低吟《葬花词》,鹊桥上牛郎织女每年只有一夕金风玉露,梁祝也只有化蝶后才能翩跹,我们终究会如一缕尘烟冉起,如白鸽掠过苍穹,烟飘云散,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与君初见时,犹如故人归。喜欢一个人,心动可以在一瞬,而忘却需要多长时间,谁也没法衡量。那就不妨把他深深埋藏,沉淀于心底吧,变成思念,只记住初见时的美好。
纵然没有了天长地久,也要感谢他,记住他。永远记住初见他时,心似露珠悬挂在草叶尖微微地轻颤,那份心悸,便是永恒。
情到最深处,不憎不贪,惟留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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