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吴策 于 2012-4-22 21:38 编辑
21号胡乱发了篇许久前写的“不合格律”的两首歪词。冷笑兄在回帖中说,要挪到诗歌版。这点我本人十分之不赞同。
作为一名资深的文字票友,写出来的貌似各种体裁的“东西”,仅仅是自娱自乐,当我疯疯癫癫的发到了网络上,又不幸被人浏览,那也合该浏览的尊客们“中枪”,无论当时他们是站着、坐着,或者是躺着。我是个低调的人,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更想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很低调。“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也是有身份证的人。
某某人曾经曰过:“莫装逼,装逼遭雷劈。”所以,尽管我揣着身份证,没事屁颠儿屁颠儿的在网络上乱窜,但我不敢到水深的地方潜水,我怕淹死了。所以,尽管我貌似“水性极好”,貌似恬不知耻的写了篇得瑟的文字。其实在我心里,那个声音一直在呐喊:“就在艺文这一群‘臭不要脸’的人聚集的地儿丢人现眼得了,可不能无耻到四处光腚去跌份儿的程度。”虽然我的人生信条是:“人之至贱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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