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在一个饭局上吃饭时我讲了一个笑话,大家笑过后,过了几分钟有一个朋友突然哈哈大笑,然后他说我终于知道你上一次饭局上讲的那个笑话的意思了。太好笑了。
墓老大的贴子又一次给了我这个感觉,事过这么多天,我都搞不太清当初的题目是什么了。然后我这两天又连着喝多,敲不得字。今天趁着没喝,再敲点吧。
往前翻了翻。我的观点是砖王不一定是流氓。墓老大的观点是砖王一定是流氓。
唉,当初弄这个题目时我也没在意,过后也没细想。其实这题目当初墓老大挑了自己的观点以后就已经是输过了。
要明白这个只需要一点逻辑学的基础知识。明白什么是必要条件,什么是充分条件,什么是充分必要条件。就已经明白墓歌错在那里了。
墓歌的逻辑是这样的,首先扣我个流氓的帽子,再扣我个砖王的帽子,然后说流氓就是砖王。
但是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流氓可能会产生砖王,但是砖王未必就一定是流氓。这就好比墓老大频繁做爱会导致腰疼。但是墓歌腰疼并不一定都是频繁做爱导致的。也就是说墓歌腰疼不能都怪在色妞的头上。这是不公平的。
第二,退一万步说,我是砖王又是流氓,这也证明不了什么问题。首先,这世上还有很多很多流氓。这网上还有很多很多论坛,有很多很多掐手和砖王。你不可能去遍历这所有的砖王都是流氓。所以说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天津师大是个挺有名的大学,我可以理解这个学校早在当初墓歌上学时还没有开网络掐架的课程。但是,难道说根本就没有开过逻辑课?
我不由得要拍一拍墓歌的肩膀,充满同情的说一声:小鬼,掐架是一门技术,更是一门艺术啊。在这一行当时,我吃过的饭,比你吃过的盐还要多。而我往别人伤口上撒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还要多。
你的前边,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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