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潘金莲 不知别人怎想,反正我看《水浒传》,看到第二十四回、二十五回、第二十六回的时候,总为貌美如花的潘金莲横死武松刀下感到无比惋惜。 潘金莲的美,无以复加:“眉似初春柳叶,常含着雨恨云愁;脸如三月桃花,暗藏着风情月意。纤腰袅娜,拘束的燕懒莺慵;擅口轻盈,勾引得蜂狂蝶乱。玉貌妖娆花解语,芳容窈窕玉生香”。正值妙龄花季的美娇娘,本该充分享受人间温暖,却因为一朝出轨,毒死亲夫而早早地做了个等待投胎转世的风流鬼,死却死了,还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担负个淫女、荡妇的千古骂名,一部禁书《金瓶梅》更将其描写的不堪入目,咸鱼难翻身,着实让人同情。 没有哪一个女人生来就淫荡不羁,如果她素性如此,在张大户调戏她的时候,何不用女色迷住他,给他生个一男半女,挤掉正牌夫人的位子,获得荣华富贵?反而是告到主母那里,让六旬的老色狼脸上挂不住,恨得牙痒痒,甚至宁愿分文不取将她送于“三寸丁谷树皮”的武大为妻。 潘金莲心里明白,武大虽然相貌丑陋、个子矮小,但心地善良、忠厚老实,是个过日子的好手,所以她明知不会对她生出半点爱意,却依然给他做饭、洗衣、伺弄家事、足不出户地本分度日。她不是没有自怨自艾,不是没有别人眼中的“好一块羊肉,倒落在狗口里”的遗憾,但她自知“自古红颜多薄命”,她也想过认命,以至于足不出户,只想安闲地度日,连王婆都感叹:这小娘子难见! 可她命里注定犯桃花,她遇到了打虎英雄武松。那武松与武大相比,虽然是一母同胞,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那武二郎高大威猛、英武帅健,又在衙门里任职,是一等一的人物儿。自古美女爱英雄。从未恋爱过的潘金莲自打她的叔叔一回家门,就爱在眼里、疼在心上,难以自拔了! 看过了诸多的新老版《水浒传》中的潘金莲的经典形象,各有各的千秋:野性的、淫荡的、性感的、清新的……。窃以为,只有甘婷婷版的潘金莲演的比较真实。她把一个女人恋爱中的那种为爱梳妆、甜蜜等待、忐忑不安、迫不及待等等表现的淋漓尽致。此时的潘金莲就是一个为了爱不顾一切、大胆追求的女人,而非一个必须遵守封建礼教的如母的长嫂,她的行为可耻,但她的勇气可嘉! 待到爱梦破灭,恨由心生,自然就显出了女人撒泼的本性,对着武大痛哭流涕,反咬武松一口,不过就是为了挽回点求爱不成的自尊跟颜面而已,也可以说,就是间接地恼羞成怒。 任何一个人的出轨,都是有原因的。渴望幸福,却追求爱情无果,内心深处一直在对命运不断抗争、却挣不出个善果,一直对不对称婚姻反抗,却难以挣脱婚姻羁绊的潘金莲,合不该一根叉杆敲中西门庆的脑袋,在“奴家一时失手,官人休怪”和“不妨事。娘子请尊便”!的一问一答中,眉目传情,被王婆设计陷害,落入西门庆的罪恶之手。 西门庆虽比不上武松的英武豪迈,但在讨好和伺候女人身上却颇有手段,加之外表风流倜傥、又颇有家财、穿得体面,又懂柔情蜜意,自是武大所不能比,使得涉世未深、单纯可人的潘金莲误以为找到了真爱,如鱼得水、如胶似漆,最终走上了投毒谋杀的不归路。 要说错,潘金莲最大的错就是不该要了武大的命。不论武大如何的粗鄙不堪、丑陋猥琐,不与之相匹配,也不能听信他人的怂恿一杯毒酒就取了卿卿性命。若真想逃离武大,与西门庆结缘,她可以选择的路很多:跟西门庆私奔,或者让西门庆逼着武大写休书,或者求武大放自己一条生路……。这样选择,即使武松回家怪罪,木已成舟,又能如之奈何?即使受到惩罚,总会比抵命轻些。 命抵命是自古就有的法则,“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为了一个混脂粉堆的浪荡公子哥儿的所谓爱情丢了性命,真是不值得。让他们难以分开的是“性福”的成分多于“幸福”,像西门庆这样的善于玩弄女性的油滑之徒,只是一时贪图潘金莲的美貌,究竟有多少的诚意与之长相厮守,谁也说不准。却凭一时的糊涂要了武大的命,“自作孽、不可活”里总透出点愚昧无知的透心凉。
“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潘金莲活在武大身边就是一具行尸走肉,所以遇到了武松之后,她活在了爱梦里,然后拼尽了力气、藏起了自尊,努力想把梦变成期望中的现实,结果,现实是残酷的,梦轻飘飘的碎了,她在绝望中把西门庆看成了是自己唯一的救命稻草,为了这根稻草,她豁出去了。是自己亲手导演了一出悲剧,也是不道德婚姻酿造的一出悲剧,更是那个男尊女卑的社会导演的一出悲剧。 不是为她平反,只是对她充满了同情。错永远是错,但有些错是前因必然导致的后果,如果没有错配的婚姻,如果没有英雄出没,如果没有贪贿的媒婆,如果没有恨和不甘,如果没有引诱和迷惑,如果没有狠和决绝……,一切都不会发生。 什么是悲剧,鲁迅先生说,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跟人看。呆在武大身边,潘金莲本身就是张大户希望看到的悲剧,张大户成功了,潘金莲扬名了,武松杀人了,西门庆丢命了,各得其所,但谁也不比谁更有快感!我看潘金莲,没那么可恨!没那么淫荡!她就是一为乞求爱情误入歧途,并为此丢掉了性命的可怜人!作为谋害亲夫的案例,值得所有人警醒,作为求爱不得、地位卑贱、婚姻不能自主的可怜人,她又值得所有人同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