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还是搀扶?规则、法律与道德的殊死博弈
文/赵化鲁 一个不满30岁的小伙,和一个年近七旬的老太太打起了官司。一个说被车撞了,索要赔偿达10万之巨;一个说自己是下车搀扶,做好事反被诬陷,比窦娥还冤。法院根据推理假设,判了小伙赔钱,舆论一片哗然。
类似的纠纷,不在少数。谁是谁非,当事人应该最清楚。但人心隔肚皮,谁又能说得清呢。就拿天津这桩案子来说,开车的小伙子,没有按规定如期买保险,属于违规;那个老太太跨越护栏,也是有错的。如今老太太有伤,是撞的,还是另有起因,成为悬案。
人们一边倒地倾向于同情小伙,认为老太太涉嫌讹诈;可也有人觉得小伙如果撞了人,谎称无辜也未可知。本来指望法律可以主持公道,谁曾料,法院的判决一石激起千层浪,谁是谁非没弄清楚,怎么就让小伙赔偿呢?
我觉得,在类似的事件中,都缺乏了一种社会最需要的东西——道德感!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你是肇事者,理应担负必要的责任;如果你是受害者,也不要信口雌黄,漫天要价。实际生活中,有肇事逃逸的,更有甚者,丧心病狂地痛下杀手,药家鑫即为一例。而南京彭宇案,更让做好事者心寒,好人流血又流泪呀!
人心不古,世道险恶。规则理念缺失,法律意识的淡薄,归根结底是道德的滑坡。所有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纷,只要放在道德的天平上一称量,一切不就昭然若揭了吗?然而,道德的力量又值几何呢?道德本身是强大的,但在物欲横流当下,强大的道德不也平添几分虚无吗?悲夫! 2011年8月24日晨,豆木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