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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漫漫人生路三十四】初 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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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人生路三十四】初 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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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30 18: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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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瘦骨寒梅 于 2010-9-1 22:08 编辑

     初恋是甜蜜的回忆,初恋是美好的思念,初恋是永恒的纪念。在这小小的镇上,有过许多污泥浊水,但唯一清彻纯洁的,就是我的初恋。
   
1948年的春天,我去好友徐德明同学家中玩耍,他家住在离镇三里多地的徐家林。午饭后我一人在竹林沟边玩耍,突然一个美丽的少女喊着我的名字“你好!来这几玩?”当时我真不知道怎么回答,只是看着她点了点头。然后她走了,但她的身影她的声音,却跟随着我,让我魂牵梦绕。她是谁?我不知道。我是谁?她那样明暸。过后没有多久,我去相隔不远的一个姓王同学家去,在那又见到了她,她对我嫣然一笑,好似对我在说:你知道了吗?这儿是我的亲戚,是我常来的地方。这次我才弄清楚,我那个同学是她亲舅舅,她姓徐,也在三江中学念书,但矮我三班,本来我家无论有也好,无也好,都是十分讲究体面的。现在日子好过了,当然穿着打扮就更时髦,特别在那乡下。我对穿虽然没啥研究,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何况我这情窦初开的三少爷呢。本来长期受父母整洁时尚熏陶的我,更一门心思地打扮自己。

     我记得当城里来了一批最时尚的美国玻璃腰带(实际上就是现在的透明塑料),我就设法问父亲要了一个大洋去买了一条,花里鼓当地拴在腰杆上耍洋盘,还时不时地看看腰杆上的这根花带带,那个得意忘形的样子现在想起也可笑。成都才时兴回力球鞋时,二姐就领我到最繁华的春熙路给我买了一双,穿起真的还不知咋个走路呢,生怕弄脏了。
        不穿童军服时,总穿一身人字卡其布的米黄色中山装,上身三个口袋。留着分分头,头上时不时地还要擦点凡士林头油,脚上是皮鞋,不说是乡下,就在城里也是少有的,真是一派潇洒风流倜傥,奶油书生模样。人又长得矮小,还鬼聪明,虽说正课不及格,但歪门邪道,吹拉弹唱还懂得不少。特别是笛子,悠扬之声飘逸回荡,激昂之音让人振奋。还有二胡也能在合奏中充当南郭先生。在全校书法竞赛中,名列榜首。我的“才华风貌”也许吸引了她,使她对我崇拜。

       她的出现,也使我不知不觉中堕入爱的旋涡。在上学的路上,不知是生物钟的安排,还是她在要相遇的岔路口的竹林盘等我,几乎每天在那儿我们要相遇。她常年穿着米黄色的童军服上装,下身为黑色裙子,肩上挎个花布书包。每次相遇她总是甜甜地一笑,把一朵鲜红鲜红,还带着露水,含苞而又刚刚开放的玫瑰花递给我,不,是献给我。我们很少言语,相互也不知道说什么。但似乎心灵又是相通的,那就是相互的爱。就这样甜蜜地过了很久很久,有时她也向我借一些书看,也问点学习上的问题。有一次她向我借了我抄录的歌集,我清楚地记得那是我用当时很好的白对方粉纸誊写的,其中全是当时流行的:“五月的风”“花好月园”“拷红”等等电影插曲。这本歌集因我所爱,制作当然十分工整完美,她见后爱不择手,我就送给了她。她十分高兴,随时带在身边,还向同学好友展示。她有个堂兄也是我的好友,在镇上一家药店打工,而药店只他一人,他又很赞赏我们之间纯真的情谊和真诚的爱。因此,那里便成了我俩幽会的地方。我们时常坐在那里,虽然有时感到没有什么更多语言,但心里总是那样的甜蜜。也许就像“梁祝”,她多次向我提到:“你该找你妈妈到我家提亲呀!把婚事订下来”。我何尚不想呢,因为我真的喜欢她,但年龄尚小呀,怎好开口呢?而且我家也不太时兴那一套旧俗。

        我家父母姐姐是开明的,对子女耍朋友从不反对。我便请她去我家中耍,她十分高兴地应允了。有一天下午,在我带领下,她大大方方到我家,很礼貌又大方自然地尊称我父母:“伯父伯母好”!父母见了也十分高兴,特别是母亲,也许是女人,更加热情,又是倒水又是问这问那。当然不是难为地问一些使她难于回答的话,是亲切与关怀的交谈。她从此在我家获得了珍贵的认可,她十分喜悦,时不时地常来我家,来了还帮助母亲做事。

        有一天她告诉我:“请到我家去耍”,我既高兴而又怕羞。她说“没啥,去吧!”,当然我只能尊命。准“女婿”上门,为了怕难为情,我特意把给我跟的紧的一个“哥们”王云鹏叫上,给我扎起(保镖)。那天她专门在镇上买了点红白糖,看来她家景也是一般,也不很富裕。她家在徐家林大林盘的东侧,跨过我们笫一次相遇的小沟,走过一笼又一笼翠竹,便到了她家大门了。那是一个老式门楼,高高大大的龙门子,正中两扇大门,两侧各有一道相对的小门。正中大门是不开的,只开着侧门。门己破旧,虽无昔日辉煌。但可以想到当年这儿的主人一定是名门望族。进门便是一个大大的敞厅,那是当年待客休闲之处,但现今已是编竹席的劳动场所了。天井的左边则归她另一堂叔居住。

        她的父亲是个哑巴,为人老实,只知道做活路,家中大小事全由她母亲作主。她母是一个十分和蔼的家庭妇女,当时也才四十左右。见我们来,她父亲呵呵地笑作打个招呼就走了,她母亲十分热情地接待了我们。我尊敬地叫了一声“伯母好”就木呆地坐在一边。她见我很拘束,赶快给拿来竹扇,主动找些话说。看得出,今天我来到她家,她是一万个高兴的。

        不一会儿,她母亲为我们每人煮了两个富宝蛋(水煮蛋)。里边放着她刚从镇上买的红糖。在乡下,富宝蛋是招待上门女婿的,不是那个客人可以随便吃的。我只好站起来双手从她手中接过,她一直幸福喜悦地看我吃,好像在说:“吃吧!你从今后可是这门里的女婿呵”!我慢慢地吃了两个蛋,为了不让人笑话,还有意摆出三少爷的架子,故意留下一些残汤,不像跟我去的朋友,把汤汤水水也喝干净,显得穷劳饿虾的样子。那天耍的很高兴,临走时她母亲再三叮嘱“没事来呵!随时来呵!”看得出她母亲也是十分喜爱我的。

        回去后向父母亲禀报了当天经过,他们也很喜欢,特别是母亲,她说:“好呀!你把人家富宝蛋也吃了就该是人家女婿了呀!嘻嘻”。从那以后,我们的关系就像挑破了的窗户纸,明摆着啦,再也不怕张三李四王二麻子说长论短了。

       1949年春节,我真想她,但又不好意思去找她。有一天正是风和日丽的艳阳天,她上街来了,老远老远就见着她笑盈盈地向我走来。那天她穿着一件阴德兰洋布的旗袍,胸上别着一枚胸花。是多日不见,还是过去对她的美审视不够,我终于发现她的确很美很美。两个会说话的水灵灵大眼睛,总是在向你招手;园园的脸蛋,似乎睡着了也还挂着微笑。淡淡黄色的头发如同晨曦金光下,顺流而下的山泉。丰满而娇健的身躯,处处充满青春的活力。天呀,好美!那天晚上正是元宵节,要烧龙灯,她请我到她舅舅家临街楼上的栏干上看,我当然十分高兴地答应了。那晚是我俩有生以来度过的最好的良宵,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近距离的接触。过去虽然相认很久,但大都是正襟危坐。今晚我们是肩并肩地紧紧坐在一块儿,她时而将手搭在我肩上,时而头又微微靠在我膀上,我也轻轻扶着她。到底那晚龙灯耍的如何,烧的如何,我俩混然不知。我们耳磨鬓语,戚戚私聊,我问她为什么许久不上街来?她说我也时刻想着,但人来客往走不脱身呀。我赞赏她这身衣服很好看,她说:“那我就常穿这身给你看,哈哈!”。我们真愿时光凝固,让我们就此化为雕塑,永远相偎相依。

        夏天,她买了一张大大的方手巾和牙粉送给我,还有玉照一张,也许这就是订情之物吧!那是一张小摊上卖的印花手帕,质地虽不算好,但我十分珍藏,许多时候偷偷拿出来看,睹物思人,心中暖暖地呀!

        不久,成都解放了,学校也放了假停了课,兵荒马乱的,她也没有再上街了。后来我参了军,再也没见到她。1950年秋天,我伤愈出院在家住了两天,那时还有零星土匪,我单身一个徒手穿着军装的战士,在这满地谷穗的乡间路上穿行也是十分危险的,但也有意地去徐家林耍,为的是看看她,但到了她家门口又没有勇气迈进那个大门。

       后来我随部队到了朝鲜,在战火纷飞的斗争中,我仍然惦记着她,托父母问她及她家好。这时已经土改,我家划为小土地出租成份,她家划为富农成份。我真的弄不懂,共产党革命的最终目标是消灭剥削,消灭阶级,但阶级怎么愈分愈细,愈革愈多。我们家也分得了几亩土地,土地不能自已长庄稼呀,要人耕耘,要人收割。我父母也老了,而且从未与农作物打过交道呀。就请人也不能事事,时时请人呀,她见我家困难,干脆搬到我家,把我的父母当作自已的亲生父母侍候,操持作家中大大小小各种事情。我心中虽然十分感谢,也忘不了过去的情缘,但另一方面却对她不思“上进”而有不满。在矛盾中我还是十分愿意和同意与她结婚,但由于她的富农成份未批准。1956年我第一次休假回家,把组织上没批准结婚之事告诉了她。那天我们在河滩上坐着,她很伤心地哭了,哭了很久很久。我回部队时,希望她仍然住在我家,但她走了,永远地离开了她所喜爱的家。

       事情好像就这样过去了,但到老来,五十多年后老同学聚会,我才知道许多实情。她见我母亲小脚穿着袜子下秧田劳动,心里十分难过,才放弃个人前途到我家的。并对我父母说:“老三在战场上生死难料,子弹不会长眼晴,就有好歹,我也侍侯你们一辈子。”

       在人生的道路上,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经历,但有一点相同,就是摆脱不了历史的轨迹。在那个历史时期,我和她不可能有完美的结局,这不是她的错,也不是我的错,而是我们的命运早已钉在了历史的柱子上,由不得你去选择。为了这,我曾抗争过,结果呢,落得一个“闹情绪”的结论。1957年晋衔时,干部处多次点名催报,但就因“闹情绪”之名而被单位领导压下,使我晋衔推迟了两年多。但她对我及对我父母关照之情,没能回报,又感到深深的内疚。特别是我婚后,一直到老,她没有对我责怪,而是为我幸福祈祷祝福。人们常说爱情是自私的,爱情就是个人的占有,但在她身上,我见到的是始终不逾地真心地为她所爱的人付出而不求回报。

        一个人在一生中会犯许多错误,但不能重复同一个错误。因此我对后来的婚姻和生活特别珍惜,为此我也获得了有一个一生相守的妻子,和共同营造的温暖的家。

        一个人的一生也许上帝早已安排,也许是性格决定了命运。家中众多亲友的爱,三少爷的生活又使我养成了优越感,处处显示自己而操大方,从不斤斤计较。正因如此,朋友特别多,几十年后老同学聚会,一个叫熊文远的同学还说:“当年我交不起学杂费,还是你帮我交的呢”,其实我早已忘了,一点也记不起了。

        在我家发迹的最后几年,的确我家在镇上的声望如日东升,就是袍哥头子李麻子见了,也要亲切地招呼一声“小弟娃儿”。逢年过节也列入他拜访的士绅名单,派人送上两封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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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8-30 20:4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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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8-30 20:47 |只看该作者
我记得当城里来了一批最时尚的美国玻璃腰带(实际上就是现在的透明塑料),我就设法问父亲要了一个大洋去买了一条,花里鼓当地拴在腰杆上耍洋盘,还时不时地看看腰杆上的这根花带带,那个得意忘形的样子现在想起也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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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逗死,怎么没照张相片留念呢: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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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8-30 20:55 |只看该作者
初恋的故事真美,晨露般清澈,初恋时开启了情爱的那道门。
虽然最终选择了分离,想想啊,油盐酱醋的琐碎容易消蚀一切,尤其是爱情。
也许遗憾就是最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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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8-30 20:57 |只看该作者
虽说正课不及格,但歪门邪道,吹拉弹唱还懂得不少。特别是笛子,悠扬之声飘逸回荡,激昂之音让人振奋。还有二胡也能在合奏中充当南郭先生。在全校书法竞赛中,名列榜首。我的“才华风貌”也许吸引了她,使她对我崇拜。

寒梅老先生年轻时也是风流潇洒的一翩翩美少年啊!{:1_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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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8-30 20:58 |只看该作者
先生的初恋故事,因了历史的原因,注定是个悲剧。好在先生生性豁达,所以还是很幸福的。{:1_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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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8-31 08:35 |只看该作者
耳磨鬓语,戚戚私聊,悠悠往事,常入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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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8-31 13:09 |只看该作者
寒梅先生平铺直叙,返璞归真。往事悠悠,恍然若梦。读罢此帖,令人扼腕。

写得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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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9-1 13:29 |只看该作者
朴实的文笔,动人的初恋故事,让人久久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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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9-9 22:14 |只看该作者
这恋爱就是不一样,别的文章都短,但就是这个特别长,当然也特别耐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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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9-9 23:37 |只看该作者
老先生帖子下的广告是最多的,可见老先生的品牌效应,于是俺半夜忙着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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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9-10 11:29 |只看该作者
叩首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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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9-10 13:22 |只看该作者
;P好可爱的老前辈。{:1_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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