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亦泓 于 2011-3-22 00:37 编辑
在写这文之前,有必要说明一下,虽然我已经成为了时尚版的版主,但我绝对不是一个很时尚的人。几年前,好友在报纸上开了一个栏目,叫《我与时尚有个约会》,有时候闹稿荒的时候,她就会让我赶紧写稿救版,一来二去,就开始关注时尚。每次她急三火四地打电话来,就是一个字“写”,有感觉要写,没有感觉现找感觉也要写。一连写了几篇,我告诉她已经把能想到的和时尚沾边的事情写尽了,实在写不出来了。她在电话那边一连说了好几个“挖、挖、挖”,口气坚决而且相当“黄世仁”,看来不绞尽脑汁写出一篇稿子她一定不能答应。就这样,管它是无心插柳也好、还是有意栽花也罢,我在她开辟的那个栏目里已经发了近十篇的所谓时尚文章,应该引发不了读者的共鸣,全都是讲述自己的故事。尽管与时尚打了回交道,但时尚在我眼里还总是那么朦朦胧胧、琢磨不定,难以捕捉,不得要领。
之所以不是时尚人,还有勇气作时尚文,另一个原因是我认为时尚就是个很自我的东西。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时尚的理解和感觉。如果说到时尚,就不得不提到时髦,那可是一种位于时代最前沿的绝对流行符号,就好像一谈到喇叭裤、蛤蟆镜、爆炸式、双卡录音机、健美裤、“娇衫”、“瓢鞋”,在上个世纪有所经历的人都会觉得印象深刻,记忆犹新。有时这些时髦就像是灾害,铺天盖地,来势汹汹,别管你喜欢不喜欢,接受不接受,你都会被卷入其中。无论腰围有多粗,一律都套健美裤;不管舒服不舒服,“娇衫”穿成工作服。反正只要你上街,只要有人群,你的眼球就得接受刺激,那是一种极易造成审美疲劳的强烈刺激。
好在兼收并蓄、和谐发展的时代挽救了我们的眼球。如今对于时尚的选择就宽泛得多了,穿衣打扮是时尚、生活态度是时尚、行为思想是时尚、娱乐休闲是时尚,而个性张扬、自我标榜就是时尚与否的一个决定性因素,超前是时尚、复古也是时尚;和谐是时尚,出位也是时尚;华丽是时尚,简约也是时尚。穿品牌、玩网络、酷爱极限运动、泡酒吧是时尚;穿唐装、学古文、擅长琴棋书画、逛茶楼也是时尚。只要你能展示出你的存在价值、与众不同就没有什么不可以。而新新人类在广告中喊出的“穿什么就是什么、我的地盘我做主”更是这一代人对于时尚的真实想法。如果时髦是一种群体行为,时尚就更为个性化,用现在比较时尚的一句话来说,你可以被时髦,但你绝对不可以被时尚。
对于时尚我始终抱着平和的心态,不管与我有关也好,无关也罢。对于那些潮流的、个性的、新鲜的、另类的事情也许不会去尝试,但也绝不排斥。会去看,去听,去了解,然后以我的方式去记录和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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