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的梦虽然很是依稀,可梦中的话却甚是清晰.记得梦中与老公点滴,好象是为其打来洗脚水时,转身望见他也给我打来了.梦中觉得如梦,于是对其曰之:"你对我的好就只有在梦中了."日照三竿,醒之,原来真梦中尔,居然感觉梦呓是道破婚姻的天机. 醒来与老公闲谈梦境,强调梦话,他暧昧地笑而不答.他是个含蓄的人,如水.我却好风风火火,水火关系总能让激情归于平静,让湍急缓于平川.爱情分很多款式,婚姻也有很多模式,有的来得甚是花哨,而有的又写得甚是平常,花哨总是很扯眼球,可又总是让流行变成过期,如世面的韩版的衣服,前年开始流行,去年,今年很是走俏,大有席卷全国的派头.但在面料的选择,色调,款式的更新都多了设计师的苦心孤诣:由大红的流行,再到黑色的走运,也至今年清新淡雅的碎花;由腰围的肚脐之上,再挪至奶子之下,今年却又向上提升了些许. 人呀,都喜欢追求流行,而我却不很喜欢.记得曾经很喜欢那些黄卷毛的幽雅时尚女,可后来发现连拾垃圾的大妈也可以黄卷毛了,就突然对此生出无限厌恶来.如果一味生拉活扯地向别人学习,没气质,没味道的改变反倒有"画虎不成反变犬"的感觉,还是平常的好.虽觉平常显得有些窝囊,缺乏轰烈的激情.但需明白暴雨总是不可能永远持续它的高潮.大凡婚姻最终都将成为一汪流动的清晰的细水,透明欢快,偶尔也九曲回肠,柳暗花明的豁然开朗.少些花哨的好. 记得爱玲小说<<半生缘>>有句对白:"世均,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投其所好,是归于所欲,被满足后,或者冲动平静以后,时间这把尖锐的匕首,就会无情的去剖开,透过血淋淋的开始,你将赫然发现跳动的心脏上鲜明的刻着"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几个大字.爱玲是个毒辣的女人,她总是能透过华丽的外衣,看见那千穿百孔的感情.她无疑是聪明的. 才情把她推到聪明的顶峰,可感情又把她抛弃在最低层,一直低到尘埃里去了.可她是欢喜的,希望在那些窟窿里能开出一朵花来.这就是爱玲,我对她有些亲近,毕竟沾亲带故了,她母亲给她随意的名中的"玲"让我沾光不少,只是我不叫爱玲,先生也一直不称我为爱玲. 爱玲认为男人的生命里都有两女人,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白玫瑰,红的是热烈的情妇,白的是圣洁的妻,娶了红玫瑰,久而来之,却变成墙上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了,娶白玫瑰,白的却成胸前的饭粒,红的却如心口的朱砂痣,男人总希望娶个纯洁的老婆回家,养个风骚的情人,所谓"娶妻娶德,娶妾娶色''.也许有部分男人未能两全,的确是有的,还不少数,但我想打心底认为,绝对不是出于他们的那种专一,也许是筹码不够,或者是胆子太小.人也,两腿长着干什么的呢,支撑身体吗?不仅仅是,他们还可以用来寻找生活,还可以用来追逐快乐.是人都有这些欲望的快乐与痛苦. 我知道,你对我的好就如在梦中,大凡女人总是清醒的重复着自己的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