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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靠在窗台前一块儿喝着酒。窗外是连绵的梅雨。大概下了有三四天。一直就是那么不大不小的雨势。街面上有凹处的地方积了一汪可以照着天空的灰色雨水。像是暗夜里黯淡的眸子。
喝的是他从哪个超市里买来的日本清酒。容量特别大的那种。而且不是一瓶两瓶。酒多到足够可以倒满房间里的那个白色浴缸的。于是,我们几乎没有停下来。老是这么一直喝一直喝的。好像永远也喝不醉似的。不,准确的说,应该是总也不觉得醉似的。
我听见他跟着尚雯婕幽咽的嗓子在哼。那个淡淡的,像是疏朗神情的旋律,我凝神听去,只听到一句,那些生命的渔火,一闪一闪地经过。
就想起前些日子,外出的那一路。到处都是过去和他出没的那些地界。包括从现在这个窗台望过去,那个小型的街心公园。年轻的时候,我们在那里彼此拥吻着对方。恨不能把对方揉进自己的骨头里。十多年过去了,街心公园还是当年的格局。只是树冠蓬勃的像是被胀大的胖大海。
那时,我们不过二十出头。自以为是世界之王。
此后的我们,学会了在凌冽的风中点着手里的烟,学会了不当着别人的面流泪。学会了挺直了腰杆从人前走过。更重要的是,学会了忘记。
但是,当他指着遥遥的某一点问我,你还记得吗?我却微笑着点着头说记得。甚至不用辨别。只是一掠,就知道他说的是哪儿,是什么事儿。
你怎解释?换了你,会不会讲,一个人学会了骑脚踏车后就再也不会忘记。你想对自己一挥手,说,得了,他只是你的脚踏车。
而你不大可能记得一辆脚踏车亲吻你的感觉。即便是他距你两个半拳头那么远,像所有没有关联的男女那种距离那么远,你仍然记得他亲吻你的方式。以及,他的亲吻在你体内引爆的小宇宙爆炸。
他指的地方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的地方。某条长街里藏着的京剧团宿舍。白天从那路过,还会听见沿街的旧房子的二楼,刷着浅绿油漆的斑驳木窗里传出来的铿锵戏文。我在六月的濡暑里端坐在树荫里,无限寂寥地听闻一段夜深沉。
他远远地微微笑。手持鼓槌。敲的鼓皮咚咚作响。之后,京胡被什么人咿呀拉响。而我的耳膜里却只剩的鼓音。一再回响。
至今。在香火鼎盛的寺庙里,眯缝着眼看去,仍不由觉得所谓余音绕梁的形态即是这些随风消散而去的缭绕青烟。
此后,他如同这些青烟一般,消散而去。渺无音讯。直至在这些清淡无味的酒气里浮出水面。而我们就和世间上所有的傻子那样,徒劳无功地打捞着酒气里的过往。
那些湿漉漉的过往从雨水中走来,被冲刷地只剩下酒后镇定自若的一声,记得。
是哪首歌里,方文山写的。无关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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