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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借出与借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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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与借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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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10-5-24 07:2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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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淡淡一片云 于 2010-5-24 07:54 编辑



    汉语也有短处。比如这“借书”的“借”字,就实在有些含糊不清。究竟是借出还是借入,需加些注脚才能让人明白。倒不如英文来得干脆,lend borrow,便解决了。记得上初中时,学过袁枚的一篇《黄生借书说》,那“借”字便相当于英文里的 borrow 了。

    随园主人向黄生细说向人借书的诸般好处,甚至以为“书非借不能读也”。这话其实太片面,藏书汗牛充栋者固然未必真读书,但不能就此推论出家无片纸者就能勤奋好学。这很有些“鸡与蛋”的冠军之辨,不谈也罢,还是说借书。我不曾深味袁才子所谓 borrow 的大裨益,但照理臆想也可知其大概。试想,借书来读不用花钱,就象买卖人之不用投资就能创利润,比“短平快”项目更合乎市场规律,无本而利,坐享其成,何乐而不为呢?

         尽管我不曾深味 borrow 的大裨益,却很知道其中的不便处。一些书籍须常置案头以备随时翻阅,一些重要段落须作出标记以供日后查检,一些绝妙美文须趁兴咀嚼方始尽兴,一些心得须边阅读边眉批才能过瘾……  诸如此类,都是无法“靠他人酒杯来浇自己块垒”的。而且,向图书馆借书终究是要归还的,不小心在上面划几道杠子是要被罚款的,向他人借书是要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的,遇到断然不允是很没有面子的。总而言之,借书之难,难于上青天!

  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自己买书。工薪阶层,穷不过半月,富不过十天,勒紧裤带,省吃俭用,坚持一下,便很快进入了下一个“轮回”。趁着兜里有钱,列出专项开支,偷偷溜进书店,环视书架上琳琅满目的新书,好不眼馋!众里寻他千百度,披尽黄沙始到金。突破一排排琼瑶、金庸的包围,越过一道道热点追踪、名人艳事的阻挡,终于觅得好书一部,喜得抓耳挠腮,恰如孙猴子溜进了蟠桃会。但一瞥见书价昂贵,不免又心生怯意。攥攥口袋,翻翻书目,踌躇再三,终于下定决心买回家。被老婆发觉后硬起头皮死撑,还要满脸作悔恨愧疚状,用眼角小心翼翼瞧老婆脸色,果然老婆臭骂几句便告一段落,顿时如获大赦,一身轻松,不亦快哉?十几年苦心经营,堆沙成丘,集腋成裘,购书逾千册,摆满两书橱,闲暇时坐拥书城,燃上一支烟,泡上一杯茶,随手抽出一本书流览,觉得人生得意处莫过于此。

        有了藏书,就爱炫耀,宛如“大款”斗富,仿佛“大腕”争强。如此炫耀的结果,自然是自己得了许多的赞美和羡慕,而别人则用了这廉价的赞美和羡慕,兑换去一张张永不作废的借书票。但人心不古,世风日下,有人将借去的书籍随翻随圈,随看乱扔。有的灵感勃发,想步金圣叹之后尘,要继毛宗岗之余绪,时不时挥毫泼墨一番,硬是将你的印刷品改造成了手稿本。又有的意兴阑珊,就将借来的书籍或丢在沙发上,或扔到床底下,用餐时顺手撕几张揩净桌面,上厕所又用它来处理后事。如此这般,你借出时干净整洁,新发于硎,收回时就不免破烂不堪,面目全非了。闲来无事,清点藏书,时常发现许多书籍如泥牛入海,杳无踪影。最让人难受的,莫过于上下卷的小说没了上卷,或是三册套的文集少了一册,就像好端端一个人忽然变成了伤残人士。美人断臂,作雕像看倒无妨,有种所谓的残缺美,但假如一个血淋淋的活人立在你面前,那可就有点惨不忍睹了。于是痛定思痛,庄严地发出最后通牒,但人家并不当它是严重的外交事件,甚至有的还嫌你小气,没有哥儿们义气。好听的,说你一句:“不就一本破书嘛,看你心痛的样子,象丢了老婆似的,至于吗?”难听的,则回敬你道:“看你的书是抬举你,如今这年头,书籍论斤卖,报刊满天飞,谁还拿这破玩意儿当宝贝?书呆子见识!”

        痛定思痛,终于明白了 borrow lend 的利与弊,遂打定主意只借入不借出。对于借来的书,虽发狠要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也来他个刘备借荆州——有来无回,但每闻书香,便如沐春风,顿时心平气和,对书籍必加倍爱惜,以图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对于借出的书,也曾殚精竭虑,绞尽脑汁,只是心机有限,苦无良策。有人在书架上发表公告: “书与老婆概不外借”,这确是被逼无奈之下想出来的高招。我有心效法,又恐老婆反对,只好作罢。虽常下决心不再外借,可惜自己意志薄弱,关键时刻总是经不住考验,遇到别人软泡硬磨,每每堕人彀中,如其所愿。借出之后呢,又总是后悔不迭,一直为那些书的命运担惊受怕,而结果当然证实自己的担心并非多余。如此循环往复,永无止歇,自己的藏书便大量流失。

    为此,老婆常叹气:“你呀,真是不可救药。”我则自嘲:“不对,应该说是药不可救。”老婆不以为然:“那还不是一样?”我说:“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前者责任在我而不在药,后者责任在药而不在我。看了这么多年的书,这点差别我岂看不出乎?”老婆将白眼一翻,不再理我。我则有些没趣,就一人傻想:等到将来科技发达到某种程度,终于能够研制出一种灵丹妙药,可治愈我好向外借书的毛病,我的藏书或许就能得以保全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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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5-24 07:35 |只看该作者
    汉语也有短处。比如这“借书”的“借”字,就实在有些含糊不清。究竟是借出还是借入,需加些注脚才能让人明白。倒不如英文来得干脆,lend 和 borrow,便解决了。记得上初中时,学过袁枚的一篇《黄生借书说》 ...
芦苇 发表于 2010-5-24 07:28

   先坐沙发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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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5-24 07:41 |只看该作者
这“借书”的“借”字,就实在有些含糊不清。究竟是借出还是借入,需加些注脚才能让人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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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也是自己心懒造成的吧,如果你直接把你文意写全,也就没这歧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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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5-24 07:49 |只看该作者
十几年苦心经营,堆沙成丘,集腋成裘,购书逾千册,摆满两书橱,闲暇时坐拥书城,燃上一支烟,泡上一杯茶,随手抽出一本书流览,觉得人生得意处莫过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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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盗版与旧书吧,可以俭省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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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5-24 07:53 |只看该作者
美人断臂,作雕像看倒无妨,有种所谓的残缺美,但假如一个血淋淋的活人立在你面前,那可就有点惨不忍睹了。于是痛定思痛,庄严地发出最后通牒,但人家并不当它是严重的外交事件,甚至有的还嫌你小气,没有哥儿们义气。好听的,说你一句:“不就一本破书嘛,看你心痛的样子,象丢了老婆似的,至于吗?”难听的,则回敬你道:“看你的书是抬举你,如今这年头,书籍论斤卖,报刊满天飞,谁还拿这破玩意儿当宝贝?书呆子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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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的格言是老公与爱书不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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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5-24 09:32 |只看该作者
有林语堂的味,我喜欢!
娓娓中有深厚功底,字华丽却无堆砌之感,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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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5-24 10:41 |只看该作者
有林语堂的味,我喜欢!
娓娓中有深厚功底,字华丽却无堆砌之感,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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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芦苇来散文后的第三篇帖子,一直在默默关注他的文字。
衣衣也说出了我的心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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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5-24 12:26 |只看该作者
有林语堂的味,我喜欢!
娓娓中有深厚功底,字华丽却无堆砌之感,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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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芦苇来散文后的第三篇帖子,一直在默默关注他的文字。
衣衣也说出了我的心里话 ...
淡淡一片云 发表于 2010-5-24 10:41

谢谢你一直对我的关照,其实我的文章没你说的那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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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5-24 14:44 |只看该作者
楼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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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5-24 15:04 |只看该作者
   先坐沙发再看!
远去的烟云 发表于 2010-5-24 07:35

谢谢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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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5-24 15:04 |只看该作者
这“借书”的“借”字,就实在有些含糊不清。究竟是借出还是借入,需加些注脚才能让人明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实也是自己心懒造成的吧,如果你直接把你文意写全,也就没这歧义了!
海棠心结 发表于 2010-5-24 07:41

谢谢海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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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5-24 15:07 |只看该作者
有林语堂的味,我喜欢!
娓娓中有深厚功底,字华丽却无堆砌之感,赞一个。
衣衣 发表于 2010-5-24 09:32

问候衣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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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5-24 15:07 |只看该作者
楼主好!
暖春 发表于 2010-5-24 14:44

暖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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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5-24 15:42 |只看该作者
为此,老婆常叹气:“你呀,真是不可救药。”我则自嘲:“不对,应该说是药不可救。”老婆不以为然:“那还不是一样?”我说:“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前者责任在我而不在药,后者责任在药而不在我。看了这么多年的书,这点差别我岂看不出乎?”老婆将白眼一翻,不再理我。我则有些没趣,就一人傻想:等到将来科技发达到某种程度,终于能够研制出一种灵丹妙药,可治愈我好向外借书的毛病,我的藏书或许就能得以保全了。

  唉,这爱书人,真叫借书人折磨死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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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5-24 18:54 |只看该作者
为此,老婆常叹气:“你呀,真是不可救药。”我则自嘲:“不对,应该说是药不可救。”老婆不以为然:“那还不是一样?”我说:“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前者责任在我而不在药,后者责任在药而不在我。看了这么多年的书 ...
远去的烟云 发表于 2010-5-24 15:42

老婆经常戏说,我看书的眼神比看她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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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5-24 20:00 |只看该作者
借啥也不如借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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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5-24 20:00 |只看该作者
错了,是“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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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5-24 22:21 |只看该作者
老婆经常戏说,我看书的眼神比看她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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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非常幸福哦,老婆那么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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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5-25 06:56 |只看该作者
借啥也不如借酒。
星卒斋主 发表于 2010-5-24 20:00

在我家酒不用借,有机会送你两瓶: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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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5-25 07:23 |只看该作者
呵,不治之症!
爱书惜书之情跃然纸上!
还好,本人的身份在此陌生之地是最好的挡箭牌,没人会以为我这种人也看书:lol
顺便问一句:此芦苇是彼芦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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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0-5-25 10:58 |只看该作者
好书一定要正版,且绝不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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