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与过失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刑期轻重需结合具体情节判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法定最高刑更重,具体分析如下: 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基本情形: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加重情节:
- 造成轻伤、重伤、器官功能障碍等健康损害,或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等,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致人死亡或造成三人以上重伤、重度残疾等特别严重情节,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二、过失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三、对比结论- 最高刑差异: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最高刑为死刑,而过失伤害罪的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前者明显更重。
- 适用场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侧重保护不特定多数人的健康安全,且包含单位犯罪;过失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仅针对特定个体的过失伤害行为。
注: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同时触犯过失伤害罪,属于想象竞合,应从一重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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