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的无知之幕唯逻辑论,唯博弈论。去历史化,去身份化,去德性化,种种理想化和简化完全不适合实践理性展开人的自由行动。实践理性的人付诸自由行动时,首先必定是有特定身份的人,必定处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必定是一个感性而非抽象的人。
罗尔斯拿以与实践理性相矛盾种种条件假设一个语境,推理出所谓的自由理论原则,无论逻辑多么严密,其结论仍然是一个假设。以假设性的原则指导自由行动,即使获得成功,那也不是正义论理论的证实和证明,只是自由行动自身的偶然性结果。自由关逻辑三段论何事,正义关乎博弈论何事,罗尔斯洋洋巨著《正义论》,曾不若《墨子·非命上》寥寥数语,易感易知易行易有所获也:“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目击道成,如是而已矣。
罗尔斯的正义论,从思维方式上讲,相当于柏拉图的哲人王,只是“自己一个人在沉思”。虽然他可以辩说不只是自己一个人沉思,而在面对上帝。他并非面对上帝,而在假装自己正是上帝,而且在假装成亚当夏娃未贪吃苹果前的上帝。芝诺悖论里有个长跑健将追不上一乌龟。非追不上也,无尽地计算使其迈不出第一步耳。罗尔斯正义论,纯粹地抽象与计算,也使人迈不动第一步。人的自由,社会的发展,都是一步一步又一步渐进的,即使偶有跨跃式的发展,也是在跨大步,跨步再大,仍在一步一步地跨。故曰,自由需要一步一步又一步地奔走,不能促动第一步的自由论是伪自由论,使人故步自封的正义论是邪教的裹脚布。按照罗尔斯的正义论,人人都像袁绍,多谋而寡断,人人都像韩媚兰的丈夫卫希礼,遇事多愁多病难迈第一步。真正的自由,像白瑞德。苟日新,日日新,自由和正义,恒其德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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