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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办案 不应该努力把人都弄成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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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 不应该努力把人都弄成罪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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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30 09: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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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淄博,居民路某的老婆偷人,在宾馆开房被路某跟踪而至,骗开房门,捉奸在床。

     惯常,奸夫和嫖客一样,只要不是光溜溜趴在女人身上被别人踩住了屁股,那都是要弄出很多借口来不承认事实的。这个刘姓奸夫也是,百般抵赖不过,才承认事实,自觉羞愧,恳请原谅。于是,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奸夫拿出两万五了事。

    哈哈,也不知这价钱是怎么定的,反正挺好,因为自古都说奸近杀嘛,这样了结此事,没出人命,利于社会安定。但是,刘奸夫事后又感觉赔偿两万五有点肉疼,跑去派出所控告路某敲诈勒索,路某遂被立案、羁押。

    路某的老父亲救子心切,找到刘某,退“赃”两万五,希望能以此免除或减轻儿子的刑罚。不久,淄博法院宣判,路某犯敲诈勒索罪,坐牢6个月。按说,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两到五千,敲诈两万五只判六个月,似乎有点蹊跷。

    案犯被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路某从被拘到判,已经羁押了不少时日,因此,获罪不久就出来了。出来了内心不服呀,妈的,老子老婆被搞了,老子还要坐牢,这是什么世道?恨不得要上梁山啊!好在他法制观念并不淡薄,没有走极端去报复社会,而是相信法律,坚持不懈的上访申诉。

   终于,山东省高院有明白人,将案子发回淄博法院重审。

   淄博法院重审认为:奸夫刘某,在明知路某妻子系有夫之妇并育有一子的情况下与之通奸三年,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背公序良俗,案发时出于羞愧,与路某协商做出赔偿,路某没有使用暴力威胁,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改判无罪。


   路某的父亲老路某一听改判无罪了,老泪纵横,忽然拍案而起:既然我儿无罪,那么,奸夫刘某就该退款!他收的两万五,是我救儿子的钱!于是去法院民庭起诉。法院告申庭予以立案,并送达开庭通知,案由:不当得利。


  其实,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案子,奸夫破坏他人家庭,造成精神损害,双方协商后,拿钱了事,纯属民事。派出所接到奸夫报警敲诈,完全可以不予立案,因为这是报警人有错在先,双方是协商赔偿,并非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达成的。


  至于刘某收受的两万五,当时路某在押,老路头完全可以主张是自己拿出的退休金,刘某是不当得利,应予返还。


  办案,一定要根据事实、依照法律,并应考虑社会效益,才能真正做到惩恶扬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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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5-6-30 09:4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法律的责任根本是惩恶扬善
^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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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5-6-30 09:53 |只看该作者
你去看看正在热播的那部剧《以法之名》就知道了,这部剧能播,说实话,挺了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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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5-6-30 10:16 |只看该作者
闲散之人 发表于 2025-6-30 09:53
你去看看正在热播的那部剧《以法之名》就知道了,这部剧能播,说实话,挺了不起的。

懒得看,无非又是涂脂抹粉。贾弱智繁殖能力过强,糊涂官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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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5-6-30 10:23 |只看该作者
如果起诉精神损害应该能得到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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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5-6-30 10:2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我真很好 于 2025-6-30 10:28 编辑

原单位有不纯洁男女朋友关系,被自己男人发现让女银说是被QJ的~结果就是男盆友降两级工资+个处分,之后女的丈夫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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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5-6-30 10:36 |只看该作者

但是,刘奸夫事后又感觉赔偿两万五有点肉疼,跑去派出所控告路某敲诈勒索,路某遂被立案、羁押。
======
从这开始就歪了,应该把这个立案的人抓起来,肯定是收了刘某的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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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5-6-30 10:37 |只看该作者

刘奸夫事后又感觉赔偿两万五有点肉疼,跑去派出所控告路某敲诈勒索

-----这个还立案?不两脚给踢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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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5-6-30 11:1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5-6-30 11:22 编辑
我真很好 发表于 2025-6-30 10:23
如果起诉精神损害应该能得到吧?赔偿~

这种精神损害要求赔偿的,很少有去法院的,丢人呀,因此都是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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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5-6-30 11:21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5-6-30 10:37
刘奸夫事后又感觉赔偿两万五有点肉疼,跑去派出所控告路某敲诈勒索

-----这个还立案?不两脚给踢出去 ...

如果路某抓住刘某后,一顿拳脚或言语威胁,刘某掏钱息事,不告没人查,告了,就很容易被定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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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5-6-30 12:4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金额不大,协商最好,立案人把矛盾接过来了,傻了吧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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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5-6-30 12:59 |只看该作者
小红袄 发表于 2025-6-30 12:42
金额不大,协商最好,立案人把矛盾接过来了,傻了吧唧

25000元,敲诈或不当得利都算数额较大够立案了。
   老路头肯定要一口咬死奸夫刘拿的是自己的退休金,要求返还。否则,儿子得的那25000被追赃,自己还赔出去25000,儿子坐牢,儿媳被奸三年,亏大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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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5-6-30 13:02 |只看该作者
好看,一波三折,有空多写写办案子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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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5-6-30 16:21 |只看该作者
第二巴图鲁 发表于 2025-6-30 13:02
好看,一波三折,有空多写写办案子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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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5-6-30 16:2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还不如武松打杀西门庆,手刃潘金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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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5-6-30 17:31 |只看该作者
  这个才是柳二哥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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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5-6-30 21:25 |只看该作者
这种案子以前在哪里见到过,好像就是以敲诈勒索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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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5-7-1 17:17 |只看该作者
金豆豆 发表于 2025-6-30 21:25
这种案子以前在哪里见到过,好像就是以敲诈勒索定性的~~~

这个应该酌情而定:奸夫主动提出金钱赔偿和数额多少的,没有暴力胁迫的,不应定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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