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下班都坐地铁,因为选择了新线路,每次上地铁都能有座位,10号线坐15分钟、11号线坐35分钟,每天往返这100分钟,就是我的读书时间。
在地铁上,几乎每个人都在看手机,当我从提包里拿出书来读的时候,我不知道周围的人是羡慕,是嫉妒,还是嗤之以鼻。更奢侈、更嘚瑟的是,我的包里同时装了三四本书,有口袋书,有平装书,还有精装书;有新书,有旧书,还有半新不旧的书;内容更杂了,有散文有小说有杂文还有曲艺,有古的有今的有中的还有外的。
看刘立福的《评书聊斋》,里面有《素秋》《王成》《胭脂》三篇,都是根据评书名家刘立福生前的演出录音整理的,我一边读一边想象着刘立福先生独特的嗓音和轻重缓急、抑扬顿挫的表演节奏,有时看着看着,我眉头紧锁;有时看着看着,我提心吊胆;有时看着看着,我噗嗤一笑。看有字的评书、无声的评书,这是一场很新奇的体验。其中《胭脂》里的判词洋洋洒洒、朗朗上口、用典贴切、情理交融,看完书再重温刘立福先生判词一段的演出视频,如置身于古代衙门审案现场一般,活灵活现,扣人心弦。
看狄更斯的《双城记》,总有看不下去的感觉。于是,先做做功课,看看电影《双城记》的DvD碟片。当故事情节了然于心时,书读着就有了清晰的脉络。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奥地利著名传记作家茨威格在《三大师传》中透露,当时英国上上下下都在追狄更斯的小说连载,甚至小乡村的人们,为了最先读到他的新作,不惜徒步几里路去迎接邮差,争先抢阅。狄更斯的早期作品,如《匹克威克外传》《雾都孤儿》等,在英国连载的同时,美国报刊和出版社也会迅速转载。我想,在没有广播、电视的时代,富有想象力的文字故事,就是人们最大的精神享受了吧。
因为我爱看书,所以就爱买书。但说句实话,好多书买完一翻,就看不下去了。我觉得,看书是愉悦身心的,不是活受罪的,所以,宁可买了不看,也不硬着头皮看。每个人的脾气秉性、兴趣爱好都是不同的,你不爱看的书,别人不见得不爱看;别人不爱看的书,你不见得不爱看。读书如恋爱,是讲究缘分的,有了缘分,怎么看怎么顺眼,而且越看越喜欢,爱不释手。鲁迅的杂文和散文、老舍的幽默短篇小说,都是我的最爱。记得我爸以前有个同事,叫张仲杰,他是个地地道道的“鲁迅迷”,甚至有了把自己的名字改成张迅的想法,到底改没改,我也不知道。
因为从事文字工作,在看书的时候就不自觉地在内心里评价作者的文字水平,有时候觉得作者的文字水平还不如我,有时候就埋怨自己为什么没有写小说的灵感和冲动。可有一点我忽略了,狄更斯写出《匹克威克外传》时才24岁,曹禺写出《雷雨》时才23岁,我这么大的时候,还在等着别人给我介绍对象呢,还在下班路上饶有兴致地看别人吵架或者站在路边津津有味地吃撒了孜然和辣子的羊肉串呢。狄更斯鞋匠出身,写小说肯定是有天赋和灵性的,他的幽默、夸张、俏皮、戏谑,还有对底层小人物的悲悯和温情守护,不客气地说,有点随我。哈哈,这句删掉。
我写不出小说,学新闻的我从骨子里就讨厌瞎编乱造,但实话实说,新闻我也写不好,因为说假话不容易,说真话更难。这可让我如何是好?
说着说着跑题了,但地铁上看书,这是我2025年养成的新习惯,我怕这习惯一旦养成就戒不掉了,两年以后我退休,还要用提包装上几本书去坐地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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