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4 11:38
在中国,肉狗养殖收售屠宰有着严格的规定。根据《狗肉产业发展规划》和《狗肉加工厂卫生标准》,养殖场须 ...
农业部明确我国不具备出台犬类屠宰检疫规程的条件
“近日,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向全国人大代表新甲旦真作出《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866号建议的答复》称,关于明确未制定相应屠宰检验规程的情形下禁止屠宰动物并销售其肉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目前,我国尚无明确的肉用犬品种,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绝大多数国家均没有犬类屠宰检疫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我国不具备出台犬类屠宰检疫规程的条件。
针对这一答复,7月13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叶芳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表示,《动物防疫法》规定没有相应的屠宰检疫规程,不得对动物进行屠宰销售。农业农村部明确“我国不具备出台犬类屠宰检疫规程的条件”,意味着犬类没有屠宰检疫规程,屠宰销售狗肉也即不合法。
钱叶芳称,狗肉能不能吃,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早已给出答案:《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动物在屠宰、运输、销售过程中必须进行检疫,特别是在屠宰时,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23条,动物检疫员必须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屠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出具《动物检验合格证》,但农业部门没有制定狗的屠宰检疫规程,按照《动物防疫法》狗不能进行屠宰并销售。”
——本人说的就是法,你有啥不服气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