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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窥天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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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肉与牛肉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24-12-24 12:44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12-24 10:25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这话显然是有前提的,前提是通常情况下的社会判断标准是:屠狗不 ...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句话从明朝后期开始到今天都很适合!杀狗的下贱,利益关系简单,能在社会上混的像个人样,只有搞江湖那套仗义。读书人聪明,能够从多渠道获取利益,善于攀附,自然对于他看不上的阶层的人不会有什么真心,不管是儿时玩伴,还是喜欢他们的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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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24-12-24 13:4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12-24 13:44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4 11:34
你个白痴这么教条么?
不列入畜禽资源目录的动物食材有的是,蚕蛹蜂蛹都是可食用动物


傻玩意,蚕蛹蜂蛹能归类到禽畜资源目录么?你还不如说大米饭也不在禽畜目录,照样可以食用了。

真真是个蠢材。蚕蛹蜂蛹这类昆虫也应该编撰可食用目录,质量,卫生防疫检疫方法,甚至包括育种繁殖。没有是落后。任何食用的东西,都应该有标准。

不能任由馋鬼们胡吃海塞,无限度拓展人类食谱。
什么美食也少宣传,贪吃显然因为穷。

之前广东人吃果子狸,武汉农贸市场经营什么蝙蝠,最后不是搞出肆虐全球的SARS病毒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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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24-12-24 13:4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12-24 13:40
傻玩意,蚕蛹蜂蛹能归类到禽畜资源目录么?你还不如说大米饭也不在禽畜目录,照样可以食用了。

真真 ...

“可食用动物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列入畜禽资源目录”

白痴,是你自己前面愚蠢地把“可食用动物”限定为了“畜禽”,一辈子没吃过山珍海味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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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24-12-24 13:5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4 11:38
在中国,肉狗养殖收售屠宰有着严格的规定。根据《狗肉产业发展规划》和《狗肉加工厂卫生标准》,养殖场须 ...



农业部明确我国不具备出台犬类屠宰检疫规程的条件

“近日,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向全国人大代表新甲旦真作出《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866号建议的答复》称,关于明确未制定相应屠宰检验规程的情形下禁止屠宰动物并销售其肉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目前,我国尚无明确的肉用犬品种,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绝大多数国家均没有犬类屠宰检疫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我国不具备出台犬类屠宰检疫规程的条件。

针对这一答复,7月13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叶芳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表示,《动物防疫法》规定没有相应的屠宰检疫规程,不得对动物进行屠宰销售。农业农村部明确“我国不具备出台犬类屠宰检疫规程的条件”,意味着犬类没有屠宰检疫规程,屠宰销售狗肉也即不合法。

钱叶芳称,狗肉能不能吃,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早已给出答案:《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动物在屠宰、运输、销售过程中必须进行检疫,特别是在屠宰时,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23条,动物检疫员必须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屠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出具《动物检验合格证》,但农业部门没有制定狗的屠宰检疫规程,按照《动物防疫法》狗不能进行屠宰并销售。”

——本人说的就是法,你有啥不服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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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24-12-24 13:59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4 12:41
爱狗人士是因智力低下情商不足而气死的

说说你气死几个了?顺便考验一下你的诚实度,你说过智商低的人爱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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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24-12-24 14:03 |只看该作者
窥天瞳 发表于 2024-12-24 12:44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句话从明朝后期开始到今天都很适合!杀狗的下贱,利益关系简单,能在 ...

这算是是非不分还是故意颠倒黑白?单说“屠狗辈”和“读书人”这两个词,哪个是贬义哪个是褒义分不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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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24-12-24 14:2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12-24 15:56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4 11:51
中国大部分省份都有肉狗养殖基地
气死爱狗人士

你不过是想当然。现实情况中,肉狗的大规模养殖是比较困难的,存栏超过 100 只以上的养殖场都不多。所谓“肉狗养殖基地”,主要也是进行“各品种的犬类繁殖”的所谓”犬类繁殖中心”……

这种狗场,当然不排除个别的也会少量出售中华田园犬——也就是一般人爱吃的所谓“农村土狗”或“笨狗”。馋鬼们买来自己杀着吃而已。狗屁肉狗基地,市面上没有合法的大批量狗肉流通程序和渠道,生产企业大批量生产狗肉卖给谁呀?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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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24-12-24 14:52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4 12:41
爱狗人士是因智力低下情商不足而气死的

这不是一个有理性讲逻辑的辩手该有的句式……如果你是贴上标签的归纳。
不爱狗人士就是高智商高情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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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24-12-24 15:0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古老的夜 发表于 2024-12-24 14:52
这不是一个有理性讲逻辑的辩手该有的句式……如果你是贴上标签的归纳。
不爱狗人士就是高智商高情商了? ...

爱的对立面不是不爱
人类情感不是只有非黑即白的“爱与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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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24-12-24 15:1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12-24 14:28
你不过是想当然。现实情况中,肉狗的大规模养殖是比较困难的,存栏超过 100 只以上的养殖场都不多。所 ...

别扯规模话题上打滚,大的肉狗养殖基地年屠可以达十万只以上
至少气死你十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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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24-12-24 15:1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4-12-24 13:50
农业部明确我国不具备出台犬类屠宰检疫规程的条件

“近日,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向全国人大代表新甲 ...


法无禁止即允许,没有出台犬类屠宰检疫规程的条件,就爱怎么屠宰怎么屠宰,不在国家法律管辖范围内
这种最基本的宪政法治思维都没有,你个小民粹还一天天自以为民主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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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24-12-24 15:22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4 15:08
爱的对立面不是不爱
人类情感不是只有非黑即白的“爱与不爱”

我的意思是不要把有正常的一种个人喜好者对立,任何一个物种包括人类,都存在个体智商的差异,但与兴趣爱好无关。
讨论吃狗肉就事论事即可,没必要扩大矛盾,将所有爱狗者牵扯进来。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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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24-12-24 15:5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12-24 15:57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12-24 15:16
法无禁止即允许,没有出台犬类屠宰检疫规程的条件,就爱怎么屠宰怎么屠宰,不在国家法律管辖范围内
这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叶芳,在前面不是已经教育过你这法盲了么?

《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动物在屠宰、运输、销售过程中必须进行检疫。特别是在屠宰时,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23条,动物检疫员必须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屠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出具《动物检验合格证》。

农业部没有制定狗的屠宰检疫规程,意味着【按照《动物防疫法》狗不能进行屠宰并销售】。懂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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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24-12-24 16:0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12-24 16:05 编辑

对于那些贩卖狗肉的,只要让其出具《动物检验合格证》就完了,一条就搞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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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24-12-24 19:45 |只看该作者
天干物燥 发表于 2024-12-24 14:03
这算是是非不分还是故意颠倒黑白?单说“屠狗辈”和“读书人”这两个词,哪个是贬义哪个是褒义分不清吗? ...

人家没有否定杀狗的屠夫是下贱的职业,但是更说明读书人连这个都不如。今天看看那些专家颠倒黑白,攀附权贵的无耻嘴脸,是不是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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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24-12-24 19:57 |只看该作者
窥天瞳 发表于 2024-12-24 19:45
人家没有否定杀狗的屠夫是下贱的职业,但是更说明读书人连这个都不如。今天看看那些专家颠倒黑白,攀附权 ...

实际的情况是知识改变生活,而你说的“专家”只能代表太监,根本就代表不了读书人,认识混乱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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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24-12-25 09:2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12-25 09:30 编辑
窥天瞳 发表于 2024-12-24 19:45
人家没有否定杀狗的屠夫是下贱的职业,但是更说明读书人连这个都不如。今天看看那些专家颠倒黑白,攀附权 ...


下贱职业者有些反而高尚;高尚职业者有些反而下贱。这种说法一定是建立在“下贱职业者大多下贱,高尚职业者大多高尚”这个判断基础上的。否则,没专门提出来的必要。下贱职业也早就被当做高尚职业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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