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春水秋霜伊人 于 2024-11-30 08:01 编辑
《论语》《孟子》“义利观”不同
文字/春江水
这里说《论语》、《孟子》的“义利观”不同。
《论语》“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孔子这是基于现实的。
君子是大人,本来就是谋国谋家谋天下的,就是现在说的做政工做管理的。“喻于义”是必然的。
小人就是底层人,本来就是谋食谋生,不定就是李泽厚说的“民”“氓”“萌”,“喻于利”是必须的。
《孟子》讲义利到极端,到对立,应该跟孔子不同。
很显然的是两个语例——
“鱼我所欲”例。鱼啊熊掌,生啊义,竟然发挥到“舍生取义”。确乎有些神经病。“生(生命)”都舍了;还有“生”之“义”吗?
“用羊代牛”例。衅钟杀牛于心不忍就杀羊,什么不忍,不见而已,说是“恻隐之心”勉勉强强。这里主要的是太假太作。逻辑不通。这个变通是“义”的后起一个义项,“义即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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