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视报道了相关部门对去年六月发生在银川的烧烤店液化气爆炸案的调查和处理结果,该案导致31人遇难,7人受伤,爆炸原因是液化气供应方违规、现场店员对液化气泄露处置不当等,液化气供应店和烧烤店老板,还有一大批相关责任人等都被处罚。
今天看到有专业人员分析,现场店员被认定为处置不当和没有得到伤亡抚恤补偿是不公正的,他们实际上也是受害者,不应该被当做违法者对待。我仔细看过相关调查结论和分析意见后,也认为这种处理有瑕疵。
首先,爆炸案最关键的祸根是液化气供应站将明令禁止供给民用和餐饮行业用的大容积液化气罐提供给了这家烧烤店。这种液化气罐,俗称双嘴液化气罐,是供工业用的,一般人很少接触,其特征是有两个阀门嘴,一个是气相阀,一个是液相阀。一般民用的都只有一个气相阀,而工业用的才会多一个液相阀。为什么会多一个液相阀呢?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工业用要求气量大;二是为了残液少,降低用气成本。液相阀有根铜管直插罐底,可以将罐底液态气体抽出来使用,但是,必须在阀门前加装一个汽化装置,让液体变为气体来使用,否则,抽出来的液体会因浓度太高而爆燃,并且还会因迅速吸收空气中的热量,对接触者造成冻伤,因此,禁止向非专业使用对象提供双嘴罐。
其次,双嘴罐阀门的设计也有缺陷,气相阀与液相阀几乎一模一样,一般人很难辨识,如果哪怕只是设计成不同颜色,都不会混淆。而本案发生的直接原因,就是混淆了两个阀门。本来,该店也不是第一次使用这种大罐子,为什么唯独这次出事了?据视频显示,该店放置在操作台下的罐子,是气相阀朝外的,也就是说,紧贴着墙壁的液相阀是不会使用的,是因为做保洁的员工在移动这个沉重的罐体时,将它旋转移动并还原后,将液相阀朝外了,所以,当烧烤工连接管子使用时,导致液态气体喷出。他们以为是阀门故障,去买了新的气相阀门来更换,结果导致大量液态气喷出,有员工还冒着冻伤的危险拿着抹布去封堵,眼看封堵不住,才慌忙撤离。隔壁炒菜厨房的员工熄灭明火撤离时,慌乱中忘记熄灭炖羊蹄的四眼灶火,导致明火与泄露的液化气相遇,引起爆炸。
如此看来,烧烤店的员工并无故意,甚至连法律上的过失都没有。法律上的过失分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两种,显然他们都不是,他们只是缺乏专业知识。因此,将他们视为也是受害者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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