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收礼女教师的,如果以行为次数,动机来看,还远远够不上职业!
职业打假人,是以谋利(多倍赔偿)为目标的举报违法商家。
最近某地就判决了一起所谓“恶意打假”的案子。据传某人购买了一箱咖啡,其中一盒已经过期,买受人要求商家予以十倍赔偿。该案女法官吴亚萍做出判决,只支持商家赔付一盒,其余予以驳回。
这事来看,法律往往陷于操弄人手中,判决可以下,对错并不分。
食品安全大于天,保护消费者权益如何体现?若此,不啻是对不良商家的变相保护,让消费者维权更加艰难。
中国的一些问题“病根”为何总得不到根治,就在于忽视民众的诉求与合法权益。打假错吗?没错。职业打假错吗?归根到底也没错。当然十倍乃至不合边际的赔付可以不予支持,三倍呢?不让商家付出代价,它会尊重消费者,消费者的权益吗?
所以,举报也好,打假也好,这是职能部门力有未逮之下的合理且必要补充。
不如此,只会让这类糊涂的判决败坏风气,亵渎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