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4-8-3 13:17 编辑
我觉得举报本身是有问题的,哪怕举报贪官也有问题。
一个人贪财好色,起码是在努力追求美好的东西,追求幸福嘛。只是手段不合规,按规则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据为己有而已。并没有多么罪大恶极。
举报呢?实质,是阻止他人获得美好,幸福。我不觉得这种行为有什么正面的道德价值。当然,这里也有公正的诉求——你凭啥获得,你不应该获得,你没资格获得。而公正背后的心里驱动,无非就是人类的嫉妒,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 说穿了就是嫉妒心。
可能有人会说,举报是为了公共利益。我很怀疑,一个非民主国家,真的存在啥“公共利益”么?个体对“公”有所有权,公才是“公”,否则,不过是皇帝或一小撮的私。有人偷了皇帝或一小撮的私,关我屁事?呵呵。
所以,除非对方的贪腐,牵扯到了举报人的巨大利益,让举报人蒙受了重大损失。否则,我对举报者一概持负面评价。哪怕是举报他人违法犯罪。因为我觉得中国的警察力量已经够多了,甚至有点过度了,大家没义务做免费的编制外辅警,朝阳区群众。
但真是举报者的利益受损,难道不该去法院起诉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