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位警察牺牲了,副所长,制报的时候被人捅了15刀,鲜血染红了衣服。看到这个新闻,我真的挺心痛的。在大学,我们同学的小说里有这样一个段落:**被人乱刀捅死在大街上,最终为他报仇的并不是平常那群吃吃喝喝的满嘴江湖义气的肝胆相照的兄弟,而是无数次把他抓进拘留所,让他在嘴里心里痛骂过无数回的警察叔叔。
摸摸自己的良心,还在胸腔里,没有掉进裤裆里!所以我不会去拿警察业务能力行不行,导致结果是不是咎由自取当看点。如果你被人伤害时,或者你家女性被侮辱时,你有没有自己上的勇气?如果没有,警察上了,你会不会这样说警察?如果警察寒心了,轻飘飘一句:“我业务水平不行,你行你上啊?”你什么感觉?人死为大,这是礼的底线。尊重为正义而死的人,是人的底线!
要问我这件事什么看法?我只希望完善抓捕,让警察尽量不要牺牲。在这次抓捕中,首先能看出那些防爆器械完全是不适用于抓捕工作,应该改用威力更大的高压电棍、电击枪和手枪。对付暴力犯罪,应该以最短时间让其失去反抗能力为主,而不该以不伤害对方身体的控制为主。警察的人身安全永远大于犯罪分子的安全。对于敢袭警的歹徒,将其击毙是完全合情合理的。其次应该第一时间控制犯罪嫌疑人家属,将她强制个例以免妨碍抓捕。第三在犯罪嫌疑人无视警告暴力拘捕时,如果控制无效,就该直接击毙。警察是以暴制暴的权力机构,不需要向过度人性化发展。
任何一个和暴力犯罪分子斗争的警察都是值得尊重的,不容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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