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这是我比较欣赏的一句话。这句话在没有制度化之前,则说话权利没有得到制度保护之前,能保持这个态度,依靠的是个人的涵养——涵养是修养而来的,所以也可以说是一个人有所修养。这句话得到制度又说是法律的保护后,没有权力的人,自然无法剥脱他人说话的权利,而有权力的人,是否可以剥脱他人说话的权利?我觉得是有这个可能的。
有权力的人为什么要剥脱他人说话的权利?我想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说话的人冒犯了这个掌权的人。因为,我实在想不出来,如果那些人只是说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甚至是说了那些称赞了这个掌权的人的话,这个掌权的人会剥脱了他说话的权利。所以,撞在枪口的,肯定是冒犯了这个掌权的人。
可是制度就摆在这里,要保护甚至要捍卫一个人的说话的权利,为什么这个掌权的人还可以剥脱了这个冒犯了他的人的权利呢?因为既然是制度,那么就是有判断的标准,所以,不管是不是,也不管有没有凭空,掌权的人只要这么说:你犯规了。他就可以剥夺你说话的权利了。
其实秘密在于掌权的人是否拥有定义权,而不是制度。如果所谓民主制度是他定的,定义一切的权柄也在他手上。其实就无所谓制度了。
当然,历史上以及现在,全部都是这样的事情,他们的区别是在中庸和极端之间调度而已。极端的时候,他可以随意使用“邪恶”这个词,来评价任何事物;另外一个极端,就是他能够完全否认“邪恶”的事物,而言之为中庸。
修养是个人的事情,利益是集体的事情,是种族的事情,是文明的事情。
洞察世间的话语权,绝不是那句话可以涵盖的: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因为在说话的权利之上,还有隐藏更深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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