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大玲小芳 于 2024-1-29 20:56 编辑
恶趣味可以休矣
兔子该不该吃窝边草?向来争论不休,一波人默默地认为,近水楼台先得月,肥水不流外人田,该吃则吃,应吃尽吃;一波人义正言辞地认为,简直违背伦理,畜生不如,不被大众认知所接受。
农村妇女吃窝边草是不得已而为之,不被饿极了,别说窝边草,就是嘴边肉,也不敢吃。妇女出轨不像男人一样容易被谅解,妇女也没有男人那么大的胆子。物质条件和家庭情况,也不允许她们飘洋过海去睡你。作品中的素芬是一个上有婆婆下有孩子的妇女,吃窝边草既方便又安全。
我们常见的荤段子里,小叔子、小姨子的故事被打磨次数最多,最让俗人们津津乐道。情感建立上,自然的亲近关系,不设防;从血缘上看,这两种关系,很微妙,都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亲近关系。即使发生事故,要么滚,要么内部消化,都是至亲,轻重选择自个掂量。
稍微有点智商的妇女也不会和小叔子等出轨,因为兄弟反目的代价不可估量。
出轨这条路,不论表现在精神上还是肉体上,都需要情感驱动或者利益驱动。纯自然发展,不是权色交易或花钱买来的,都需要循序渐进,有一个情感建立的过程。 许多出轨,既无情感驱动,也无利益驱动,完全是生理驱动。屁股决定脑袋。
漂洋过海去睡你,穿越半个地球去睡你,那毕竟还是诗与远方嘛,不比窝边草香?人家那是干干净净的去远方睡,又不是拖家带口的去偷。
飘洋过海,素芬舍不得钱,也舍不得孩子,舍不得家。
我们来看,45号征文《欲望》,看似是发乎情,止乎礼,实际上构思不够巧妙。前半篇的描写的是和丈夫的春梦,实在不解,难道只是为了凸显女主性饥渴吗?并没有与下文的第三者进行铺陈,没有情感建立,以至于后面差点擦枪走火的安排,画面感觉突兀,让人觉得女主是太饥不择食的去碰窝边草了。
素芬是传统女性,和丈夫的春梦合情合理。别说素芬是一个只和丈夫有过肉体关系的女人春梦梦到丈夫,就是我这个花心大萝卜也时常春梦里梦见老婆。 就是空虚寂寞冷的一次偷腥,何必建立情感?
试问,你们的春梦里,有几次是你们的另一半?比电影明星出现的次数都少吧?让下文的第三者走进梦里不是很好的铺陈吗?
肉体是有记忆的。素芬的春梦里,出现的是她丈夫而不是第三者恰恰符合常理。你以一个花心男人的视角去评判女人,是站不住脚的。
另外,事故发生的地点,茅厕。说实话,那种茅厕是提不起性趣的,倒不如换到旁边小竹林,小木屋里去,在月光下贴近大自然的野战,不也是野性的释放,美感吗?这又不是家中洗手间,淋着浴,照样有性趣,茅厕打扫的再干净,那也有恶臭不是。 对于农村妇女,在自家茅厕的好处是安全,不容易被捉奸。一般农村,每家都有自己的茅厕,可以说茅厕是私人领地,这就构成了安全性。第二是家有孩子,她不敢走远,因为惦记家。还有一个意思,就是偷情比领到家里炕上嘿咻被抓,是不一样的。带男人到自己家或者去男人家,都是对丈夫的更大羞辱。她只是受不了寂寞,良心上是过意不去的。野战虽然令人心动,但是最大的危险是被人发现。至于你说洗手间还淋浴,不管婆婆了吗?这是要气死婆婆啊!
只能说,这届评委的恶趣味真浓烈哈。要是碰到性饥渴的女主,说不定都能去猪圈里,吭哧吭哧一番哈。 因为前面的站不住脚,你的这句就更站不住脚了,倒是彰显了你的恶趣味。
看完《欲望》之后,是想让读者明白什么呢?是赞美,还是谴责,是深思,还是回味。道德谴责吧,人家只是精神上的一瞬间。赞美吧,想想也没什么可以赞美的。回味吧,又是茅厕。只能干脆什么也不想了。
你们别看,散仙的毒舌狂、砖家的知识广、李白鹅的真纯、公理力打分体系的细腻,都被酒巷45号征文《欲望》绑了手脚,审美变得猥琐起来哈。 这句很有意思,没有提到宋朝,可是偏偏宋朝向你开炮,真是你怕啥来啥啊!看豆豆为你和稀泥,一梦为你说好话,你也软趴趴,是怕宋朝吗?我觉得,你积极迎战,才是有趣。 顺便说一下,由于有人冒充你许久,我真的把你当成恶人了,后来看不是一个人。向你和一梦说声对不起哈,谢谢你们对小芳的支持,欢迎常到酒巷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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