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兰亭流觞 于 2023-10-2 18:31 编辑
记得电视节目动物世界里有这样一段解说词(大意):这种动物虽然体型不大,但凶狠善斗,遇到体型比它大数倍的狮子、猎豹也敢于硬刚。它的一生不是在打架,就是走在打架的路上。它就是绰号“平头哥”的非洲蜜獾。
非洲蜜獾这种动物,在神州大地似是没有它的身影,但它在这里有一位失散多年的堂弟——狗獾。鲁迅先生短篇小说《故乡》里有一个很著名的场景:“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月亮,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据说文中所写的那个叫猹的吃瓜动物,其实就是狗獾。
獾,是一种杂食性哺乳动物,体色是黑棕色与白色混杂,脸上有明显的白色条纹,很像京剧舞台上的某种脸谱。这种动物视觉较差,但嗅觉、听觉异常灵敏,善挖土,穴居。由于与它的堂兄蜜獾的生存环境不同,为了避开天敌(主要是人类),进化出了昼伏夜出及冬眠的习性。
狐狸虽说也有昼伏夜出的习惯,但白天也常常能看到它。獾这种动物,在白天却是极其罕见的。我曾有幸见过一次,还是一只幼崽,当时它正在洞穴边上玩耍。听到动静后,立刻钻进了洞里。
每年秋天,獾为了储存脂肪越冬会拼命进食,这会给农业生产带来不小的危害。这个季节,村里一些人就会三五合伙,夜晚呼唤上自己喂养的家犬,拿着钢叉去玉米地、地瓜地里捕捉。这些人很有经验,他们通过观察玉米损坏状况,就可以大致判断出这附近有何种动物:如果玉米棒子被吃掉了,而玉米棵还站在地里,这是狐狸、果子狸等较为灵巧的动物所为;如果棵子倒了一地,一定是较笨拙的獾吃的。
栖息在我们村子周围田野沟壑里的獾,有两个品种:一种叫做“人脚獾”(猪獾),脚掌较大,体型相对也大,秋天贴上膘有四十斤重,很凶猛;另一种叫做“狗脚獾”,顾名思义,其脚掌似狗脚掌,体型也小一些。但无论是猪獾还是狗獾,毕竟都是“平头哥”的近亲,都有着凶狠、皮实的个性。据说两条五六十斤的家犬,对付一只三四十斤的猪獾时,还常常会被獾掌打的嗷嗷乱叫,带伤而逃。因此,去野外捉獾,都是带上四五条有经验的犬,还需猎人用特制的钢叉辅助。
但凡野生动物,能在恶劣的环境中历经千万年生存下来,一定有它特殊的生存智慧。獾夜间外出进食时非常小心,食物丰富时它一般不会离自己的巢穴太远。因为这样即使遇到危险,它也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逃回巢穴。有时被几只家犬撕咬追捕,因离巢穴近,它会一边与犬搏斗,一边连滚带爬地快速逃进洞穴,化险为夷。
獾的洞穴很深,并且有数个出口。偶尔有体型较小的家犬狠心不舍地钻进洞里追咬,如果此时洞里有两只獾,第一只獾会退进侧洞放犬进去,然后堵住洞口。这时里面的那只獾会截头猛咬,外边的獾则会在后边撕咬狗的臀部。因了洞穴狭窄,家犬没有回旋的余地,会当场毙命。以此看来,獾也是一种很聪明的动物,竟然会使用战术(诱敌深入,然后包抄合围)。
蒹葭苍苍,白霜茫茫,已是深秋季节了,田里的庄稼大部分都已收割完毕,辽阔的旷野上仅剩下了几处零散的晚熟地块。这时獾子不得不远离巢穴去那里觅食,只是这种行为,无异于以命相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