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打手 发表于 2023-7-20 09:59
所以 我想不明白的是。
如果按流程走。
你这里有个误区,他删号怎么会“并无失当″之处呢?赋予或拥有权限,不等于任意使用都是可以的。赋权与用权,不是一个事。
好比警察和边防持枪,并不代表就可以任意开枪。
暴怒了就拉闸,因为“闸在老子手上″;喝酒了就销号,因为“挑战老子权威";生气了群删别人帖子,因为“版主有权删帖且并未规定禁止群删″;把从无交集之人禁言禁足禁止浏览,因为“老子不爽";流窜多版刷帖约骂,因为北冥“骂了老子娱乐版的人”……
想想这些,是制度问题吗?不是。如果一个成年人连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只有牛蔽的老子天下第一,这种人是怎么能赋予一丝权力?
赋权者是罪魁祸首,洗地帮凶者是刀,他只是个集万恶一身的展览板而已。一切都是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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