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四手 于 2022-3-2 04:41 编辑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很多年以前,当时其实印象并不是特别是深刻,我依稀记得有一句话,最好的文学,要有哲学的境界,而最好的哲学,要有文学的底蕴。 所以这本书我当时觉得故事过于煽情。 因为书屋的提议,重新读此书,才觉得我那样思考,或许是不懂得阿富汗这个多民族国家,虽然整个社会弥漫着民族、教派等多种矛盾,这种矛盾又造成了社会阶级的划分,但长期以来,宗教和传统对人心有极大的影响,它不仅仅展示了一个人的心灵成长史,也展示了一个民族的灵魂,而关于人性光辉和真善救赎,其实也符合我们最终作为人的终极思考。
2021年,阿富汗又面临了历史的巨变,这个一直想和现代文明接轨的国家,因为历史和现实原因,战火和恐怖主义蹂躏下的阿富汗人民,活着有更多的艰难。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思考过一个问题,既然活着是自然法则,那么我们为什么要让孩子读童话,童话里大灰狼一点都不残忍,坏人愚蠢得可爱,死去的人都可以复活,孩子们沉浸在幻觉里,会不会有一天不再明白生存的残酷? 直到有一天,我想明白了,每个人最终都是这个世界的过客,有一天会离开这个世界,幸好有童话,从小有着美好的童话故事深入骨髓,长大后的我们,面对生活,才不至于无趣,心存希望。若没有温情,没有幻觉,只剩下活着,离开时想到人间不值得,多没意思啊。 愿和平的阳光照耀到每一个地方,让苦难和残酷远离,让美丽和温情永存。或许这就是这本小说的美好,给我们一个幻觉,相信美好和温情,也是人心面对苦难的自我救赎。
每年盛大的风筝节是阿富汗的传统习俗。是孩子们最公平的游戏,比赛清早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在空中翱翔才算结束,规则很简单,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被割断,真正的乐趣就开始啦,这时该追风筝的人出动,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整个比赛至高无上的荣耀。 这本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童年时光,第二部分是逃离阿富汗及之后在美国的生活,第三部分是重返阿富汗。
叙述一下故事经过: 在阿富汗喀布尔,主人公阿米尔的爷爷是位德高望重的法官,他收养了某次案件的受害者遗孤阿里,阿里作为阿米尔父亲的仆人,从小和阿米尔父亲一起长大。后来,阿米尔与阿里的兔唇儿子哈桑一起长大,都没有真正的见过母亲,阿米尔生母难产而死,哈桑生母生母生下他后跟人私奔离开,他们喝过同一个乳母的乳汁。 作者说:就像哈桑和我一起长大那样,不过父亲说起那些故事的时候,从来没有提到过阿里是他的朋友,奇怪的是我也从来没有认为我与哈桑是朋友,无论如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的差异。 但是作者说,作为一起蹒跚学步的孩子,这一点也没有任何历史、种族、社会或者宗教能改变得了的,孩子们的友谊会超越那些差异。
父亲对两个孩子都很宠爱。但两个孩子性格不同,阿米尔怯懦,哈桑则特别忠实正直,一心只为阿米尔少爷着想。 父亲对埃米尔怯懦的个性和写作的爱好不满意,于是,在被父亲冷落的日子里,阿米尔与父亲的好友拉辛汗成为了忘年交日子,阿米尔还是会哈桑一起上山爬树,拿核桃射向邻居家的牧羊犬,在放学后把自己学到的故事讲给哈桑听,直到有一天,父亲请来了整容科医生治好了哈桑的兔唇,阿米尔觉得父亲不爱他了,心里充满了对哈桑的嫉妒。
1975年,喀布尔举行了盛大的放风筝比赛,对阿米尔而言,取得胜利是赢得父亲欢心的机会,在哈桑的帮助下,阿米尔取得了胜利,也赢得了父亲的青睐,但哈桑在追风筝的过程当中偶遇了当地的小霸王阿塞夫,并被阿塞夫强暴,而这一切都被正在寻找哈桑的阿米尔看到,懦弱的阿米尔选择逃跑而不是去帮助哈桑。 无法面对自己内心和哈桑的阿米尔,将父亲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塞进了哈桑的褥子,嫁祸哈桑盗窃,试图赶走哈桑和阿里,以求内心的平和,尽管自己从未这样做,但哈桑洞悉一切,故意承认了偷窃,在阿米尔父亲挽留无果后,阿里和儿子哈桑选择离开。
不久后,阿富汗战火纷飞的时代到来,阿米尔的父亲带着阿米尔逃往美国,并将自己的房子留给了拉辛汗照料,阿米尔考取了大学,成为作家,也遇到了美丽善良的落魄阿富汗将军之女索拉雅,并与她结婚,而阿米尔的父亲则因肺癌去世。 而在战乱和贫苦的阿富汗,哈桑也在一个叫巴米扬的小镇娶妻生子,并在拉辛汗应邀下再次搬进阿米尔在喀布尔的家里,帮助拉辛汗照料房子。 1996年,看守大宅的哈桑及其妻子被塔利班杀害,他们有个儿子叫索拉博进了孤儿院。
拉辛汗希望阿米尔回去,开始阿米尔拒绝了,但当他知道一个消息后,就再也无法淡定,原来哈桑其实也是阿米尔父亲的孩子,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阿米尔决定去往战乱的阿富汗救赎自己的灵魂,他在出租车司机法里德的帮助下,回到了塔利班控制的喀布尔,却发现了索拉博不在孤儿院,而抓走他的正是当年强暴哈桑的阿塞夫,想要救赎的阿米尔不顾生命危险跟阿塞夫拼命,被阿塞夫毒打,打掉了牙打断了肋骨,索拉博用弹弓打瞎了阿塞夫的左眼,他们得以逃脱。 最终,阿米尔越过重重艰险,冒死救出了侄子索拉博,把他带回美国亲自照看抚养,2001年911事件之后的一个周末,在公园里索拉博终于因为追风筝,而对阿米尔露出了微笑,那一刻,阿米尔仿佛看到了哈桑,那一刻,阿米尔的心灵得到了救赎。
这本书有一句经典的句子: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句话是小时候哈桑对阿米尔说的。 哈桑是一直将阿米尔放在心中的,阿米尔一遇到困难,哈桑永远第一个站出来帮忙,而阿塞夫凌辱哈桑,阿米尔却躲在背后。 年幼的阿米尔,是无法理解这句话的真正含义,而后来那么多年对良知的反思,他发现,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可以无私地为另一个人,千千万万遍去付出和相信,这是多么美好和珍贵的情感啊,而他竟然可以忽视并且伤害哈桑,这句话的分量从此在他心里重如千钧,也因此对当初的所作所为后悔。
现在这句话的流行,也在于这句话有着感人至深的魅力,为了你我愿意,有赴汤蹈火至死不渝的深情和两肋插刀的豪迈,无论是友情,亲情和爱情。 而另一个灵魂的拷问是,你会为谁千千万万遍,谁又会为你千千万万遍?你值得为谁千千万万遍,谁又值得为你千千万万遍? 亲情因为血缘距离最近最易实现,爱情次之,陌生人的美意更难。 心理学上曾有著名的实验,论证人性是善还是恶,是自私还是无私,结论是人既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而是在不同的刺激之下会作出不同的反应罢了。所以人性是由环境改变而做出选择,因内心的相信而做出选择。 所以愿意无私付出的人,是那些内心有爱的人,充满温情的人,心有相信的人,具有理想主义情怀的人,有信仰和大爱的人,现实主义者视角里很傻的人。 却是我们行走人世间遇到的最温暖最珍贵的人。无论是亲情,友情和爱情。 他们带给别人幸福,也会因为相信而幸福。这个世界因为有他们存在,而变得更加温情和美好。而人性因为有他们的相信,而得到救赎和信赖。 活着于是变成一件值得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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