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好酒惹人醉。一醉解千愁。陈坊阁的花酿要卖到五两银子一坛,自是有它的道理的。
丁铃已有些醉态,小丸子趴在桌上直勾勾地看她,口水又要流出来了。
“他不在武当,他在哪儿?”丁铃再吞下一杯酒,斜眼瞥小丸子。
“你们都不知道,我,我又怎么会知道?”小丸子喝得太多,说话都成了大舌头。
看样貌,小丸子顶多十六七岁。一个十六七岁的孩子,怎么会了解十八年前的往事?又怎么能区分善恶对错?
丁铃记得十分清楚,那日长街特别安静,整个世界如同死寂。他们四人通宵达旦快马加鞭,却只赶得及在暮色中抵达,阅尽遍地惨烈。振威镖局局主、镖师、打水的妇人、牵马的杂役——一众十三口,均已陈尸。
那日过后,江湖风传是他们四人谋局,劫镖灭门。
然后,就有了一堆所谓的名门正派围剿。
两年后,江湖再无淮海四义。
丁铃忽然浅浅地笑了。
小丸子揉了揉眼,道:“人家追杀你,你倒笑得出来。”
“人总是要死的。”丁铃道,“从前死和现在死和将来死,又有什么区别?”
“那可大,大不一样。”小丸子道,“从前死,我就娶不到这么个绝色美娘子。现在死,你以后也再喝不到这么醇的美酒。”
“有时候不是人想死,是不得不死。”
——隐姓埋名十八年,在醉红楼里买醉卖笑,算不算不得不死?
丁铃叹了口气道:“我们没有杀人。”
“我们到的时候,振威镖局已被屠门。”
她不明白为什么会对一个孩子道出心声。大概这十八年单调的每日早已磨去了她的心志有时候她也会对着长夜划过的流星怅叹,一个人,即使想隐退江湖,也仍会经常忍不住去回味昔日的荣光。那就像一个人存活过的证据。
这十八年里,活着的是醉红楼里的妈妈,不是她。
“你自然没有杀人。你那么美,又善良。”小丸子把手覆在丁铃手上,“所以我要保护你。”
“岛上有酒窖么?照这么喝下去,我们非醉倒不可。”
“没有。岛上鲜有人来,不备粮酒。”
“小丸子,你这么聪明,有没有想过,既然船只一周只来一次,陈坊阁的美酒又是如何运上岛的?你的风爷爷雷婶婶武功难道高到可以凌波渡海?”丁铃温柔地看着小丸子,“除非你在骗我。”
江湖上的骗子真的很多。譬如杀猪的李屠夫,明明割的是猪腿,偏要说卖的是里脊;又譬如卖豆腐的张红翠,嫁人的前一夜还是个处女,七个月却生了个六斤八两重的胖小子。
人的嘴除了吃饭,最大的功能就是说话。说真话、假话、空话、废话。掏心掏肺的话。言不由衷的话。
人的嘴真不可靠。
可靠的是手,只有手依附于身体两侧,时时向着自己,帮助自己。
陈同的脸色很难看。他握刀的手很紧。破刀所指处躺着一颗绿莹莹亮晶晶的石子。就像从泥地里钻出的一颗绚丽宝石。
绿魂一出,勾魂夺命。
周围的小摊贩早已逃之夭夭,小酒馆小商铺也早早关闭了门窗,有一两个胆子稍大些的,隔着窗缝朝外张望。
他们或者不认得陈同,但他们不会看不见那柄黑色的闪着光的刀。
这天气也怪得可怕,方才还是晴好明媚,转瞬间竟风沙滚滚。
他们仿佛还听见风里若有若无的歌声:“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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