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是解脱的操作对象,既然说要解脱,那就要明白什么是苦,因为,文字上的学问,就要文字解。文字并不是必须的,只是,我们交流所依靠的只能是文字,所以,就需要这样的文字解。
苦是一种来自结构式的结论和体验,结构,解释的是,苦的这种感受,来自于多因构造出来的,变化比较大,如果把人作为一个主体去结合外因,则主体又是最重要的、根本的、决定性的。人基本是自己主导了这个构造,然后又是自己体验这种构造所得到的结果。
至少有一类苦,是从欲求出发而导致的,欲求不得这个构造,就会导致苦果。然而,这只是一般的自然结论,人的神灵之处,在于有能力摆脱这种体验。
佛家所解脱,或者觉醒,就是从受苦的状态中解脱出来。那好比什么呢?好比一个人做噩梦,从梦中醒来,知道梦中的情景是假的,就能够从梦中的痛苦中解脱出来了。所以,对比于在现实中的所谓解脱,那就是“知道”,而梦中的状况,就是因为不自知在梦中。但是,我们醒着的人,又怎么分辨所谓的“不自知”和“知道”呢?其实并不复杂,也就是对自身现状的认知的区别。其实,这是一种了解。我们所以能够从噩梦中解脱,无非就是知道梦中情景不是现实的。而现实中的痛苦,如果能够认识并且解构苦的结构,同样也能看出那虚幻的性质来。
然而,这并不容易。假设我们知道我们求而不得的苦果,是因为我们内心的欲望导致的,我们却无法抑制自己的欲望,那痛苦就不会消除。欲望只是一个心理游戏,蜘蛛网,症结之所在,如果能够转念,相关的痛苦也会烟消云散——这种烟消云散,恰恰就是虚幻性所在。例如现代的人物质欲望那么强烈,小年轻失恋了,很痛苦,但是,你给他100万,他那所谓的痛苦可能马上就可以被消除掉。我不是不尊重他的爱情,也不是鄙视爱情的价值观。如果你不爱听,还可以举点别的例子。人们对每种欲求的体验程度,都是取决于自己想做加法还是减法。做加法的,都是历史上著名的爱情悲剧故事,做减法的,则茫茫人海无处不是的例子。人可以死在任何一种情结中,但是更多人,一辈子摆脱了无数种情结。可见,苦是被结合出来的结果,并不是本存的,它被体验到何种程度,又取决于人如何对待它。这就是苦的虚幻性质。
这种认知,在我们经历每一次痛苦的时候,当我们沉溺其中,都可以起到作用,这种作用发挥之时,就如同把我们从受苦的梦境中唤醒过来一样,你就知道,那只是自己的心的问题。如果视野可以更加开阔,能更加超尘出世,那就是明白人的绝对独立性:这个世界原本就没有什么属于自己的,所以任何事情都谈不上失去。体验只是体验,并不会有真正的得到和失去。
我们只是活在体验里,像一个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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