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也罢,花草和其他生物也罢,凡是过度想表现自己,凡是用力过猛的,就会使人扫兴,减弱了它本来所具有的魅力。
小时候,琼阿姨的言情小说看得太多了,觉得,爱情就应该是轰轰烈烈,要么,男人在女人面前嚎啕大哭,要么女人在男人面前悲痛欲绝,后来,才知道,文学作品有一个通病,就是夸张,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一个男人经常在自己面前嚎啕大哭,我估计神经病都要吓出来了。
后来,业余学了一些关于心理学方面的知识,有个专家说,一个男人如果爱你爱得非常猛烈,猛烈到你受不了的样子,这个男人是有问题的,他爱你有多么猛烈,当你们分手的时候,他就会做出非常过激的行为。过激的行为,我开始自动脑补,有很多,比如拿个刀威胁,比如大门泼油漆,比如去女人单位大吵大闹。
在日常生活中,我的确也没见过哪个男人把哪个女人爱得非常猛烈,都是平平淡淡在过日子,如果你都不能轰轰烈烈去爱一个男人,你又有什么资格要求男人轰轰烈烈地爱你呢?而且现代社会,男人体质越来越不好,常年不见阳光,不做体力劳动,你让他跑个三千米都困难,更别说让他每天对你形影不离,呵护备至了。
最近某个女明星比较火,因为弃养孩子的言论,让这个仙女从云端跌落到人间。她的失败是必然的,她无论说话,做事都是非常雷人,一个说话做事没有分寸的人,你从她那里得不到安全感,得不到温暖和爱,一定是这样的。这次法院庭审,男人又挖出她很多惊人的言论,我在想,当初她说这些雷人的言论,做雷人的事,你是如何忍了她那么久的?
同事穿了一双运动鞋,鞋子靠近脚踝那里镶嵌了一些浅绿,让这双运动鞋开始生动。人到中年,开始喜欢清浅的颜色,比如粉红,浅蓝,浅绿,就是那么清清淡淡的颜色,不会给人压迫感,却经常在愉悦自己的眼睛和心灵。下午路过一片花树,看见粉色的花,觉得它特别美。花的颜色,红色为最优,因为红色,是最娇美的颜色,然后浅浅的红,红得恰到好处,再红一点就太深,再不红一点就太浅,就这样,吸引了路人的目光,打动了路人的心灵。
如果男人爱得不够猛烈,那不是他的懦弱,而是他的克制和修养,他不愿意是熊熊大火,而愿意每天做你生命中的阳光,女人,何尝不是如此,要做一个有分寸,有礼貌,有修养的女人,说话轻轻柔柔,知道什么话应该说,什么话不应该说,维护好自己的形象,也温柔地关心自己的爱人,每天想到对方就温暖,看到对方就喜悦,这种爱虽然平凡,却是真实的爱,真正的爱,虽然不是惊天动地,却也是细水长流,长长久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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