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0-1-16 11:27 编辑
去年,曾被央视《致富经》栏目介绍的江苏盐城一位带领村民养鹦鹉出租出售的能人,因涉嫌贩卖珍稀保护动物,遭森林警方拘捕,所有的鹦鹉被收缴,据说南京动物园因将接收这批鹦鹉,拟建一个很大的鹦鹉馆。
如今,自然环境恶劣,野生动物减少,到底应该如何保护?保护的目的是什么?家养繁殖算保护还是危害?
禁止买卖,目的是减少野外捕杀,但家庭或规模养殖,应该客观上是增加了绝对数了的呀?养殖利用,岂不是更好的保护途径吗?
闹不明白,估计得请闲大喷子喷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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