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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继续打脸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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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打脸柳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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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1 15:5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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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9-12-21 16:00 编辑

                                              继续打脸柳二

    柳二被打脸不是我的本意,打他的脸的是他福州的同行,福州检方,警方最后以见义勇为的认定,让那个踹断了酒后无德的包工头子肠子的小赵就此没有了牢狱之灾,为此柳二有点不服,他有点替那个老流氓辩解,然后一脸愤怒的表示:这个案子的走向,是被舆论导向了。

    我觉得这有几分滑稽,什么时候舆论能左右司法,那司法也就真的一文不名。我觉得这案件的最终认定,一定并非是福州检方,警方做出的,而是源自于最高检,最高法对正当防卫的最新诠释,以及正当防卫要件的明晰,更重要的是,让社会更具有正义的选择,这是能让这个案件翻转的根本原因。

    舆论可以推动案件,加大案件的影响力,这个不过多解释,看看这些年的那些大案要案哪一个不是舆论最后推动的结果。包括刚刚审理的操场埋尸案。

    柳二,哥对你愚钝的认知能力和水平,深深担忧。如果你秉持这样的思维,把它带入到你的工作里,是很容易走偏的,哥在此不苟言笑的,一本正经的提醒你。

    今天继续打你的脸,是给你长点记性。

    这两天又一个事情很火,沈阳大学的一个大二学生,因为和同学之间因为奖学金分配而产生分歧被同一个课题组的两个女同学找人关在房间里,打成轻微伤,大腿和眉骨都挨了刀子。

    很简单的一个事件,沈阳警方居然三个月没有一个合理的说法,打人者逍遥法外,校方也在装聋作哑。当事人无奈之中,在微博上发文披露这个经历,引起轩然大波,引起舆论的强烈关注,然后迅速成为热点。

    这个事件最大的质疑来自于对办案警方的不作为慢作为,三个月,一个清晰无比的伤害事件,没给当事人任何说法,柳二,你为你的同行这么做脸红不红?

    当事人无奈微博发声之后,沈阳警方迅速反应,把案件提级经办,要办成铁案,这让人们略感心安的回复,至少能看到沈阳警方的决心和意志,但是,早干什么了?

    这个案件背后有多少无法言明的阻力,否则怎么可能三个月没有任何说辞?

    话说到这里,我首先表达一个清晰无比的认知,我觉得人民警察是一个高尚而严谨的行业,为人民保驾护航,伸张正义,代表法理,所以,我一直对这个行业的从业者心存敬意。

    但是,对那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必须问责,必须严肃处理,因为这个行业有太多的敏感性和关注度,所以,就应当是一支高效严谨的队伍。

    发生在沈阳的这个案件,应当说并不算什么大案,但是,就这样一个如此简单明晰的案件,能拖三个月不给当事人任何说辞,柳二你觉得这正常吗?该不该问责?

    所以,这个小案件,被激化成关注度很高的热点,最该不能放过的就是这个案件的经办人,他们是如何把一个小案件搞成大焦点的,该不该这么办?

   柳二,你来说两句吧。
                       
                                      2019年12月21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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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9-12-21 17:41 |只看该作者

舆论可以推动案件,加大案件的影响力,这个不过多解释,看看这些年的那些大案要案哪一个不是舆论最后推动的结果。包括刚刚审理的操场埋尸案。
============================================


网上舆论对案件最终的判决处理到底有没有影响?有多大影响?暂且不论。案件在网上曝光有一个好处,就是无论多大的势力,也不敢、不能再暗箱操作了。


过去用钱能摆平的事,现在摆不平了。


真正起到了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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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9-12-21 17:42 |只看该作者
柳二。闲散老师喊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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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9-12-21 20:37 |只看该作者
最腻歪这句话,“正义可以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
操场案那个冤死鬼,挺地下16年,案发后,当地曾由多人说,我就知道是埋在操场地下了。
国人的劣根性由此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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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9-12-23 08:3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9-12-23 08:39 编辑
醉笑陪君三万场 发表于 2019-12-21 17:41
舆论可以推动案件,加大案件的影响力,这个不过多解释,看看这些年的那些大案要案哪一个不是舆论最后推动 ...

和一个不懂法的喷子,讨论案件,很累。虽然我没看过此案的介绍,但我老人家就闲大喷子所述,还是说两句。
     首先,刀子伤了被害人的大腿、眉骨,尤其是眉骨,这个是在面部的,若所伤尺寸足够,毁及容貌,极可能会鉴定为轻伤二级或重伤的。这个轻微伤,是哪里的鉴定结论?到底做了鉴定没有?有无鉴定结果?其次,如果真的是伤势轻微的(愈合后对伤者无大的生理影响)轻微伤,且施害对象清楚,不须侦查的,依法属于自诉案件或可和解案件,可以凭鉴定结果由受害人直接向法院起诉或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一致后和解处理。

    其次,民警是否及时和积极处警,这个不能仅仅用办案时间的长短来判断。尤其是此类伤害案件,必须等伤势鉴定结果出来,判定伤势是否达到立案标准,是否属于刑事案件后,才能处理,因为若是轻微伤的话,尤其是因纠纷引起的,依法属于民事案件,公安不予立案。而伤势鉴定,为了准确,往往需要等伤势稳定,才能判断对生理有无、有多大的影响,这个都需要时间。


   最后,因纠纷引起的伤害,往往受害方因医疗救治会受到较大的经济损失,处理时,需要依法惩处与利于赔偿两方面结合考虑,以部分让渡和平衡,做好双方及亲属的工作,这个也需要时间,而一线民警除了办案,还有其它大量的勤务,案件也有许多程序要走,可能你的受伤大事,只是他的繁重工作之一,不可能将全部精力集中用于这一起案件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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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9-12-23 08:4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9-12-23 09:18 编辑

在闲大喷子之流看来,案件都是简单清晰的,作案人到案后都会坦白交代的,证据都是齐全的,办案不用时间的。须知,这类多人施害的案件,必须查明责任主次,各方口供及证人证言要相互印证一致,当事人若记忆模糊、相互推责,或没有现场目击证人,视频资料,是很难查明的,查不明,就不能结案,这很正常,谁也不是神仙,这是受客观条件制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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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9-12-23 08:51 |只看该作者
如果真就是一起简单清晰的轻微伤害,及时报警了的,我相信应该会及时得到处理。这个案件之所以拖了很久,我估计不一定就是警方的单一原因。很多此类案件,都是因双方是熟人,案发后自行和解,但因受伤者恶意扩大治疗费用、在自行和解时漫天要价等,闹崩了才报警,警方又要做鉴定,调查和搜集证据时也时过境迁,记忆模糊,造成取证困难,最后警察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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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9-12-23 09:0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9-12-23 09:16 编辑

警察最不愿意办的,就是因纠纷引起的伤害案件。为什么?因为无论你怎么处理,往往都吃力不讨好。举个例子:某报社女记者,与总编发生争执,闯入总编办公室,对总编辱骂撕打,将其衣服撕破,总编忍无可忍,扇了她一耳光,结果被旁观者拉开并报警。女记者到案后,声称自己耳膜受伤,听不见了,索赔60万。而耳膜损伤是否构成轻伤,得看6周后能否愈合,伤势鉴定须等伤势稳定或伤口愈合后是否造成生理影响等才能做出结论,这需要时间等待。另外,此类案件多半会涉及民事赔偿问题,双方正在气头上的时候,伤者往往会漫天要价,而实际损失也要等治疗结束才能确定,因此,为了平稳情绪,确定赔偿数额,往往采取冷处理,让双方都冷静下来,等伤势鉴定结果和损害结果确认下来后,才利于公正处理。
     但是,这样的正常做法,往往会被出气心切的伤者投诉为不作为,会被不懂业务的领导认为你惹了麻烦。现在某些领导,做别的工作不行,但处理民警却很拿手,有人投诉民警?给个处分,万事大吉。
   
   因纠纷引起的伤害案件,十个办案人,九个会被投诉。你们吃饱了打架,警察却辛辛苦苦,最后落个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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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9-12-23 09:21 |只看该作者
很多年以前,我曾遇到一件事。另外开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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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9-12-23 16:12 |只看该作者
这个事件最大的质疑来自于对办案警方的不作为慢作为,三个月,一个清晰无比的伤害事件,没给当事人任何说法,柳二,你为你的同行这么做脸红不红?
你闲大喷子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这个案件真的是清晰无比吗?那么,你说说,三个人是谁邀约谁的?当初邀约来的犯意是什么?是打几下报复泄恨,还是要捅几刀致残要命?刀子是谁带来的?谁捅的?谁是主犯,谁是从犯?当事人之间的口供是否能相互印证一致?有无目击者证明或视频资料证明?伤势鉴定做了没有?轻微伤的认定依据是什么?不是伤了腿和眉骨吗?伤势须待伤口愈合,伤情稳定了才能作出鉴定结论,这个过程是多长时间?案发后什么时间报的警?双方有没有自行和解讨价还价的过程.......?



      如果这些你都不清楚,就别随口打哇哇说什么“清晰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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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9-12-23 21:37 |只看该作者
泌水 发表于 2019-12-21 20:37
最腻歪这句话,“正义可以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
操场案那个冤死鬼,挺地下16年,案发后,当地曾由多人 ...

这句就是一句屁话。
这是后来真相大白的,还有多少沉冤未昭雪的?正义经常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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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9-12-23 21:38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9-12-23 09:21
很多年以前,我曾遇到一件事。另外开贴说吧!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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