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郑天良 于 2019-9-4 16:23 编辑
说说跳舞的事
文/郑天良
据我所知在原博友圈里,几乎找不到1、2个会跳舞的,而现在的微友圈内也同样存在这个问题。这是为什么呢?我以为是对跳舞的偏见而引成的,认为在舞厅跳舞的人,都是一些乌合之众,而舞厅便成为了乌烟瘴气之地。
我当然不认同这个看法。现在人们喜欢说“林子大了,里面什么样的鸟都有”,来阐释这一现象。
我已经跳了10多年的交谊舞了,只要自己“立场坚定”是不会产生绯闻的。我认为跳舞是锻炼身体的一种形式,它不同于其他体育活动,有男女之间的肢体接触,只要你不“想入非非”是不会“出事”的。尤其是不能找“舞搭手”(双方独身的例外)。常言道“日久生情”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这二天我采访了几位舞友,当然是女士了。一个说,她家先生刚开始坚决不同意我去跳舞,怕出“意外”。到今年7月份她已经跳了整整三年了。从当初的150斤(身高1.55)跳到了现在的135斤。她也没有“出事”嘛!
还有一个说,她认识一位舞友,她每次来跳舞,老头儿跟随其后寸步不离,也一样划票进舞厅,但他不跳,时而还要招呼老婆停下来歇歇。她说,我都68岁的人了,还能跟人跑了不成?我嫌他烦人!
最近微信上有篇文章,说的是跳舞与散步的事,该作者说,跳舞要比散步好,一是环境好,舞厅里彩灯闪闪舞曲阵阵;二是神情专注随着乐曲踩着鼓点翩翩起舞,可以陶冶心情,“忘乎所以”。跳完舞该买菜的上菜场(隔壁),该回家的回家。
这里说一说散步,散步超出了自己的承受力也会出事的,根本不是走的越多越好。我有二个同事,由于刚开始信听了一些“砖家”们的胡言乱语,最后两条腿出事了,一个是上下不停爬楼梯台阶(有电梯不坐)现在只能住楼下了。还有一个是走路超过了极限,已不能散步了。可见锻炼身体也不可盲目,尤其是老年人要量力而行。
2019.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