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李熙 于 2018-10-19 10:22 编辑
前几天,广州警察利用所谓规定程序因为一点小口角心怀不满就传唤律师脱光衣服检查。这两天又见报道,湖南某县一派出所副所长因女儿迟到被老师罚站几分钟,就驱警车直入学校,将该教师带走,带到派出所关入审讯室7小时。
这两起事情都不是什么位高权重的大人物所为,而只是两个基层的公职人员。就因为手握有一定的执法权,就可以这么任性,利用公权力来公报私仇,打击报复得罪自己的人。
在这些人的胡作非为下,公民的人身权利遭到极大的损害,人的尊严受到极大的践踏。
这样的公权力的任性,如果不能得到制约,将会严重的制造人民群众与政府的对立。
可悲的是,这样的事情发生之后,往往他们的上级部门都是出于维护部门形象,尽量包庇袒护,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这样下去,那些人会越来越有恃无恐,公权力在人们心目中的信誉会消失殆尽。
法制会遭到极大的破坏。
好在这次湖南某县警察的上级部门反应还及时,态度还算公正,已经把那滥用职权的派出所长停职了,当地纪委也已介入了调查。
我们希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那些滥用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更应该严格要求,犯了法,违了规,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还应该从严处理。
只有这样,才能遏制那些利用公权力作恶的人,才能保证人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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