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薄上看到在讨论演员丛飞捐助183个贫困儿童,因为胃癌无法继续而遭到被捐助儿童家长的逼问:“还不把钱送来,我们的书还念不念啊?你这不是坑人吗?”在丛飞告诉对方自己病了,是胃癌,无法演出,赚钱,被资助儿童家长追问:“那你什么时候才能治好病演出挣钱啊?” 满屏自然是对失学儿童家长的批判,然后上升到所谓整个国人国民性的高度。
这件事情让我看来却总觉得不是这么回事。
对于丛飞出于自己的善意怜悯而资助失学儿童的行为我自然深表敬意,但对于一个做公益十多年,近乎裸捐后自身的状态为负债的老志愿者,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理解公益的,他凭什么保证自己能持续下去?仅凭自信?他有没有对被捐助的孩子有过承诺?如果有,那么这种停止对这些孩子是否公平?得病是个意外,但这个意外之外还会有别的意外,如果有些事情能进行有效的控制,也许双方的抱怨都不会有。
之所以要说这个话题是因为在我所做的关爱抗战老兵的事情里也曾遇到类似问题:去年,先后有两拨朋友联系我,让我把河南孤寡老兵的资料整理出来,他们愿意出资把他们全部安排进条件好的养老院。我当时就一口回绝了,不是不相信这两位朋友,是因为我自身没有防范意外的能力,按每个老兵一年需要两万,河南按三十位孤寡入住养老院,每年是60万,尚若发生意外,资金中断或不能按期到达恐怕我跳楼都没有用......
这几年,见识了太多的意外和波折,太多的承诺无法兑现,太多的话都是说说算一遍,在失言成为一种常态的状态下,我是不可能来答应超出我能负担的事情的,每个人应该根据他的能力为自己定位,再根据这个定位来合理承载自己的责任。一个合适于自己的定位一直是我对于自己的一个寻找方向。在这个位置之外,作为一个志愿者,在没有承诺之前,我有权利拒绝。无论它是什么事情或以什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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