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必填):(男)孟玄孩 出生年月(必填):1923.11.1
民族(必填):汉族 籍贯:河南省叶县田庄镇
部队番号(必填):85军,30军 部队职位: 入伍时间:1938年 入伍地点:叶县 长官姓名:军长池峰城 从军经历(必填):自述: 十六岁,抓兵到85军补充团,当时在叶县田村镇柏树里村学校住,后跟着部队开往安徽太和南十五里黄土顶村,在营部,给张姓副官做勤务兵,张副官忘了名字,是四川人,四十多岁。接着部队又开到山东,又从山东回到河南象河关、春水镇(今驻马店境),路过时,副官批准回家看看,跑回到家中。但不到两个月,有被抓兵到湖北三斗坪,属于三十军,知道军长是池锋城,在连里当步兵,使用步枪中正式。其他长官都不知道了。 在三斗坪两年,打过两次战斗,都是小仗。 第一仗攻距离部队十四五里地的日军的山头,打了三天,没攻下来,左小腿负伤,和十二个伤员在村里养伤,有村里三位妇女照顾,吃到很好,隔两天就有肉吃,养了一个半月,医生检查说好了,回到连队。 过了三个月,第二次战斗,还是那个山头,还是打了三天,攻了下来(打胜了),晚上我站岗时,看到一个光着脚的人,是打散的日军,被我俘虏。俘虏交到军部,没有奖励。 奖励我的那次,是站岗时打死了个“夜虫”(豹子)。当时连队养的有羊,有时候被野兽吃了,有时候被当兵的吃了,所以连长(只能想起来营长姓王、连长姓李)规定谁的岗丢了羊处罚谁,那个晚上我站岗,看到黑乎乎的就打了一枪,打住了,就到跟前,用石头砸,这时连长领着人过来呵斥:前线不能打枪。走近看清楚是个金钱豹,于是连长奖励了我三十块钱。 一个月后,日军投降,我们三十军集中部队跟着日军往北平去,路过叶县时,我就想跑,但看的太紧,没跑成,在叶县过得八月十五,还买了水果吃,到襄县十里铺,瞅机会跑回家中。 老兵近况(必填)身体健康,和儿子生活,经济一般,照顾的较好,无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