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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论坛事务 公告区 北斗六星论坛发布过的规章制度(200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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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论坛发布过的规章制度(2009--2015)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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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7 12:1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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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8 11:03 |只看该作者

《北斗六星文学网版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斗六星文学网版主(简称版主)管理,充分发挥版主管理职能作用,确保北斗六星文学网论坛(简称六星论坛)持续、健康地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版主为按申请规定上任的各公共版块管理人。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北斗六星文学网各公共版块的所有版主 
 

第二章 版主权限(权利)

 第四条 拥有所管理栏目的操作管理权限,即可以按照六星版务相关规则进行精华文字的判定,删除、转移及限制不符合规定的论题,屏蔽不守规则的用户在该栏目的发言。

 第五条 拥有登陆相应管理版块及发言权限。

 第六条 具有策划和组织与论坛主题有关的活动的权利,但所发起的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社区规则。

 第七条 担任版主2个月以上,享受六星版主津贴(获赠<扭秧歌>杂志,季发)待遇。 

第三章 工作条例(义务)

 第八条 遵守六星论坛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论坛形象。严禁泄露有关论坛管理、界面管理的讨论与内容。

  第九条 及时甄选精品作品,及时维护所管理版块的正常秩序,积极参与调节及处理版内纠纷,删除违反六星版务规则的言论。确保所管理版块持续、健康地发展。
           第十条  版主个人遵循六星论坛分类分版发帖、一贴一发的版务管理制度,并监督论坛版友按章执行(转帖时,用站内短信通知原作者)。

 第十一条 妥善使用版主管理权限,尊重版友的发帖发言自由权,正常帖子转版之前,须提前告知原发帖者,力争获得原发帖者同意,再执行技术操作。

 第十二条 善待网友,疏导为主,耐心解答版友对版块管理工作的质疑,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严禁滥用职权对版友进行打击报复。对于刻意诋毁在版版主以及有损版块形象的争议帖子,短信息通知原作者后,版主有权转至六星“议事厅”版务区。

 第十三条 出现个人不能或不便解决的问题时,及时向首版或者管理员通报。

 第十四条 配合六星开展的站务活动,不得使用版主权限对站务活动进行任何逆操作。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首席版主制度

   1、首席版主的定义:
   ①、首席版主是指经六星任命并排名第一位的正式版主,为所在版块的总负责人,承担与主持该版块的日常版务、内容挖掘、规划发展和活动开展等全面管理责任。
   2、首席版主的产生:
   ①、各版块首席版主由六星管理组会直接任命产生;
   ②、若首席版主因为能力不足、不作为或者违反规定被免职,首席版主接任人选由六星管理组主持选拔。
   3、首席版主的权利:
   ①、制定所负责版块的管理、发展策略和计划;
   ②、带领版主团队制定本版块的管理细则;
   ③、安排、协调、监督、考核本版块团队的各项工作;
   ④、向六星管理组提议对本版版主进行奖励、处罚或免职处理;
   ⑤、享有自由补充版主队伍,重组版主团队的权利。
   ⑥、享有普通版主所拥有的管理职权。
   4、首席版主的义务:
   ①、领导版主团队制定所负责版块的管理与发展策略并执行;
   ②、安排和协调版主团队完成所管辖版块的版务(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并处理网友纠纷、解答网友疑问、删除违规帖文、甄选论坛精品文字并向六星管理组推荐、策划和组织论坛活动;
   ③、协调版主关系,指导版主工作,进行新版主培训;
   ④、监督、考核所负责版块版主团队的工作;
   ⑤、以身作则,积极、认真、公正和负责任地执行论坛管理。

    第十六 请销假制度
  
          1
、版主请假(假期三天以上)须在六星议事厅(专帖)备案,填写任职版块名称、请假理由及假期,并按规定如期销假;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的,须通过其他途径通知论坛管理组。
    2、首席版主请假同时须做好版务管理交接(指定临时首席版主),首版与副版每次假期不得超过15天,每年累计假期不超过60天。

    3,作为请假制度的变通条约,只要请假版主所在的团队,完成团队量化考核业绩总基数,假期可以适度超约(版主个人业绩考核X总人数=团队量化考核业绩总基数),但以每年累计假期不超过120天为最高上限。

   4,以上请销假制度适用于六星版主,包括版主以上的所有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考核制度
  
           1
、考核体系包含以下指标:   
             在线时数:每月在线时数不少于20小时

   版主管理:版主管理总和不少于25

   个人发帖:月发帖量(包括跟帖)不少于120
    2、六星每月对在任版主进行总体考核一次,并根据以上指标进行综合评价(限业绩考核百分之八十的数据来自于所在版块);连续三个月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其中一个月回帖不足60的版主,六星管理组有权直接辞退。

         
第十八条 奖惩条例
  
          1
、未按规定要求请销假或逾期未归视为擅自离岗且15天以上的,六星管理组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虽已按规定请假但累计假期超标准又无提前向相关管理员阐述正当理由的,六星管理组有权视为引咎请辞处理。
  
          2
、凡经考核,连续三个月未达到考核标准的版主,且其中一个月回帖不足60的,六星管理组有权直接免除其斑竹职位;

   3、未服从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利用版主身份进行煽动、集众闹事及破坏六星社区形象的;滥用权限对网友进行打击报复的;泄露管理论坛内容或转借拥有管理权限供他人使用并经查实的;六星管理组有权视情直接作出内部警告、通报批评、降级或免职处理。
  
          4,
对使用版主权限干预六星版务活动,擅自删除、更改六星版务公告的,六星管理组有权直接作出降级或免职处理。
  
          5
、违反其他工作条例、投诉制度,造成一定影响的,六星管理组有权直接作出内部警告、通报批评、降级或免职的处理。

     第十九条 辞职制度

     版主辞职,需在议事厅提出辞职申请,六星管理组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
 

    第二十条 投诉制度
  
          1
、版主在版块活动过程中,与其他版主或者管理层发生意见分歧(含版块管理员、版主对帖子进行删除、封口以及违规人员的处罚;六星论坛各类执行公告;论坛合法广告;处罚改判操作等)存有异议时,本着“内部纠纷内部处理”的原则,可以通过站内短信息或者QQ向当事人询问、沟通。在沟通不妥的情况下,也可直接发帖议事厅进行投诉。不得在版面互相攻击及提出质疑,从而破坏管理队伍的团结性。

   2、因版务问题与版友发生纠纷时,版主应冷静对待,本着“沟通为上”原则,主动沟通平息纠纷。

   3,版主在遭受他人恶意诽谤及人身攻击等行为时,应及时向六星管理委员会通报及求援处理。对于刻意诋毁在版版主以及有损版块形象的争议帖子,短信息通知一下作者,版主有权转至六星议事厅。不得在版面互相攻击,导致事态扩大。

   4,转至公告版块的投诉帖子,核实结果及处理方案将由论坛管理组及时作出答复。(有权视情直接作出内部警告、通报批评、降级或免职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①,版主、首版、超版、副总版、副站长、总监、站长等任何级别的管理人员都不能个人擅自删封他人IP(包括ID),广告者除外。

  ②,本规定解释权归六星管理组,并有权进一步修改及完善。
      ③,2010年10月20号,北斗六星文学网论坛正式启动此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版主业绩考核:

  ①,首版、版主量化标准考核内容:最近30天发帖

  ②,版主量化的统计,每个月的28号,由管理员紫晶儿截图保留原始数据,以作核实与评定。




                                                                  北斗六星文学网论坛管理组    201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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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7-8 11:35 |只看该作者
北斗六星网版主管理细则补充规定
1、论坛管理组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月回帖量不足100贴的版主,由首版进行沟通,无法沟通的将全部下版。
2、月末将进行版块发帖量排行,月度低于3000贴的版块,其首版自动下版。
3、管理、版主辞职,只要发帖申请,直接操作,无须审批。
4、版主上版,首版发帖申请后直接操作,无须管理组审批。
5、对涉及有关政治类敏感话题的帖子,版主即使不能理解也必须完全接受管理组的处理,不得随意议论,否则直接操作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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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7-8 11:41 |只看该作者
屏帖、删帖、转帖、锁帖、沉帖、禁言规定

1、一般商业广告帖直接删除,管理员、版主随见随删并对ID禁言,可跨版操作;


2、 涉黄、涉枪、涉毒帖子直接删除,管理员、版主随见随删并对ID禁言,可跨版操作;


3、涉及政治、宗教等敏感话题的帖子,管理员、版主先行转入回收站,之后管理组研究处理;


4、恶意曝光、泄露版友隐私帖子,会员提出申诉后,由管理员操作删除,并对发帖ID永久禁言;


5、恶意、故意闹版帖,由版块版主团集体协商后转帖至公告区,由管理组决定最终处理方式;


6、恶骂帖(包话用汉字、谐音、英文、字母等),本版版主对跟帖予以屏蔽;版主不作为,管理员直接操作。之后由管理员根据情节程度对发帖ID予以警告、禁言处理;


7、关系密切版友之间之调侃、恶搞难以区分之时,由被骂一方郑重提出投诉后由版主、管理员处理;


8、版友注册恶意侮辱他人之ID、头像、签名攻击其他友者,版主、管理员直接永久禁言;


9、 版友发帖错发版块情况下,发帖者跟帖说明,版主可根据发帖者意愿转帖;


10、拍砖过度,在影响论坛正常运作情况下,管理组与版块协商,对一些帖子做锁帖、沉帖处理;


11、版友离开六星论坛,无权要求删除帖子。管理员、版主擅自帮忙删除,直接离职;


12、ID多次贴发相关问题帖,管理组有权将其永久禁言或封ID、IP;


13、版主在非规定情况下跨版操作,直接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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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10-5 08:28 |只看该作者
妹子,这权限太低了,在空间发个照片还要受限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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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7-9-20 16:28 |只看该作者
紫晶儿 发表于 2013-7-8 11:35
北斗六星网版主管理细则补充规定
1、论坛管理组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月回帖量不足100贴的版主,由首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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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7-9-20 16:29 |只看该作者
紫晶儿 发表于 2013-7-8 11:41
屏帖、删帖、转帖、锁帖、沉帖、禁言规定

1、一般商业广告帖直接删除,管理员、版主随见随删并对ID禁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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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7-9-21 12:23 |只看该作者
路过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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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2-6-5 14:23 |只看该作者
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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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2-6-11 13:19 |只看该作者
这个挺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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