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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墓歌,你忏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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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歌,你忏悔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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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5 21: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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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诗意天涯 于 2012-7-25 21:18 编辑

    平生不会拍砖,才会拍砖,便须拍砖。
    俗语说,人善有人欺,马善有人骑。玩坛子久了,倒似咂出好些“以文杀人”的味来。
    自从玉玲珑的艺文“安乐死”后,就一直有一搭没一搭的飘。后来去了情感,也是喜欢那里的安静和格调,就当平时给烦燥的心情放放风吧。
    坛子这么大,也不大爱逛来逛去。前阵子艺文和杂谈热火朝天,偶尔从主页点个“养眼”的题目进去遛遛,很少参与。
    虽是玉玲珑介绍来六星的,但我平时总很小心把自己和玉玲珑撇清:玩论坛,乐子就在彼此间那层窗户纸,看不到才是最美的——管它是在水一方的朦胧美还是撕杀到底的悲剧美。对此,和玉玲珑倒是非常默契,老早就互相知会,各玩各的乐子,报团反而没意思,深以为然。不信现在问问六星各位,在墓歌重提那句话前,有几人还记得我、梧桐和玲珑间的关系?有几人见过我们抱团做事?
    这种态度在坛子里可能不多,但是有(比方猫和紫晶,我想就是)。有人或许称愚顽不化之辈,我和玉玲珑平时QQ里都一笑置之,各玩各的。直到有一天,掌握坛子生杀大权的墓大总监,以一种俯瞰苍生的姿式,嘻笑调侃的语调,幸灾乐祸的态度,落井下石的决绝,在跟贴里总结成“悲催”两个字,我才如当头棒喝:我错了!?
    前几日玲珑游戏杂谈艺文时,我因家事一直无暇关注。偶尔看几眼,也觉得玲珑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乐子,按以往约定,让她乐去,不参与。杂谈嘛,为一个本就很“杂”的问题扯来扯去,慢慢的,扯的蛋不知所踪,扯的法儿反成了主流,及至最后直奔**关系,也算玩坛子一大特点。按一般规律,论战到最后总有个胜负,胜者“王”一下,败者“寇”一下,也无可厚非。可我没想到的是以这种方式:一方被莫须有的删贴封口封ID,另一方击掌相庆击鼓而歌;一方为尊重论坛的公平性而独战群儒,另一方呼朋唤友以摧枯拉朽之势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还堂而惶之称之为“群殴”,言下之意不胜痛快,我说,胜之不武吧!?难怪有人说:历史是胜利者的历史。这不免让我想起《紫川》里一句话:正义必胜么?这句话一般是这样理解的:胜利的就是正义!
    我知道这样说难免得罪一批大佬,不过无所谓了。杂谈立版宗旨起码得有让人各抒己见这条吧?没有?那就加上!我说出自己的观点,是就事论事,大家可以说说我哪说得不对,但最好别动不动就腰下三寸招呼。到这里,可能有人已在挑词拣句地要逐条批个狗血喷头,我也早有默然以对的打算,实不愿做那来回扯蛋且注定最后要一败涂地的事。而且这也不是我发此贴的本意。墓歌说:宁做P,不装b。拉拉扯扯一大堆,书归正传,发此贴的本意是要得罪个超级大佬——就是墓歌了!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今天看到日前春江发贴,论玉玲珑是怎么死的。其实类似这样的砖文,我一直觉得挺好,三分事实七分朦胧,再加些胜利者快意恩仇的情感抒发和春江版主的文字驾驭,最能吸人眼球,也符合杂谈风格。看跟贴正欢,猛不丁的看到墓歌如是说“梧桐花开、诗意天涯俩版主,玉玲珑拉来的,生活中的朋友,都不帮玉玲珑,悲催啊!”最后还加了个欠抽的笑脸,尤其令人生厌。
    作为一坛总管,以手中无形权力,不断向坛里吹入新鲜空气,加强坛子互动,修正坛子风格,职责所在。但这有个限度,不能拉偏架,不能浇邪火,更不能罔顾总舵主的无形影响力,让自己的“小宇宙”随意乱爆一气,哪怕闷成内伤,也得忍着。版主版油们这样说,我一笑而过。可墓歌这样说,我就憋屈。看了他这按猫瞳 说法是“没营养”的回贴,连带以前已把我憋成内伤的小疑问,可就如梗在喉,不吐不快了:
      1、“梧桐花开、诗意天涯俩版主,玉玲珑拉来的”,似乎听出点我俩沾了玉玲珑的光才混成个版主的意思。我想,各版主能在一版立足,自有其可取之道,与当初谁谁引见来的,没几毛钱关系。你要非说没当初这个因,就没现在这个果,我也承认。可那充其量算是个必要条件,就是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其实连这个必要条件都算不上,我自己哪天溜达到这,保不准也能混个版主当当吧!?)
      2、“生活中的朋友,都不帮玉玲珑”。也亏得玉玲珑平时跟我聊Q时,把你推崇的一愣一愣的。其实我和梧桐花开也不熟,平时几乎没说过话。我性格好静不喜乱战,能力一般反应迟顿,最主要的是玉玲珑早有交待,各找各的乐子。所以她一人往矣的时候正是她喜欢的玩法,谁知这种风骨反被墓歌当成了苦逼。
      3、“悲催啊!”我尤其烦感这一句,简直是污蔑。玉玲珑入坛不短,个人魅力无需人言,粉丝群谈不上,拉一杆子起来的号召力还是有的(别反驳说怎么当初艺文没搞起来之类的话,请看下一条)。可她就有这骨子劲,宁肯自己玩得活色生香,也不愿假他人之手群起而上出风头,我把这归结为傲气,她说这才是玩坛的乐趣。可这一切的一切最后被墓大监羽扇一摇归为“悲催”二字,现在我才感到,玉玲珑还真是悲催啊。
      4、当初艺文的所谓没搞起来,原因很多,详见梧桐花开等人的一些回贴。实话,做为当时艺文一个只当了几天的小版主,还没来及问声“什么情况”就下岗了,到目前都云里雾里的,有时自己想想,简直是个笑话。有个疑问一直缠绕至今,能不能请高层大佬们把当初撤下重建艺文的过程详细披露一下?我没有偷窥欲,当初我也是艺文一个当了不几天的小版主,今天为止还是情感的一个小版主,也应该有知情权吧?因为不论怎么看,这件事都象小孩过家家一样的一个儿戏。既然历史是胜利者的历史,这里就不论对错,只当答疑解惑,有  想知道这段“六星往事”的版主版油们,不妨跟贴催问一下。让六星澄情一段悬案,我稍带也治下内伤。
    我自认一直挺低调的,可到头来,对六星的喜欢、对各版块互动的支持、对版油版主间互诉不同观点的尊重、对玉玲珑顾全大局嘱托勿要参与的理解,竞被墓大总管曲解至此,无语!
    开始想用《拍墓歌》作题目,可总觉太轻,有拾灌水牙喙之嫌,牙痒难耐,最后决定拿出死贫道不死道友的精神,发出偈语:   
   墓歌,你忏悔吧!
    回头看看,林林总总写了一大堆,其实道理就那么一点点,怪自己学识有限,表达有欠吧。可话糙理不糙,墓总监一方诸候,量来也不会与我等蝇苟之辈计较,只是提醒下那些欲帮忙的,如果要从以下几点开贴批驳,那就省省吧:
      1、  P大点事给整成了b大的事,太矫情了。我前边说了,表达能力有限,您要是说这点,我认;
      2、  这诗意天涯不会是玉玲珑的活马甲吧?我只能说,不是!实际情况是她出差了,我已和她一个多月没联系。况且玉玲珑的文笔,一般人还真是仿不了。若说是玉玲珑授意我执的笔,那我劝您闭嘴,别辱了我们的人品。
      3、  某些人可别给扣上“逼宫”的帽子。我一个小小版主,戴不起这大帽。墓歌拥趸无数,随便划拉几个,就把我“围殴”了。
    按照惯例,写贴得有始有终,最后拿个抄来的打油诗充数吧:
    人在江湖飘,
    哪能不挨刀。
    挨刀归挨刀,
    还得江湖飘。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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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7-25 21:29 |只看该作者
诗意天涯这题目我感觉用得十分给力,我围观看热闹吧,啥也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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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7-25 21:37 |只看该作者
是写给墓歌的,我就对一个问题澄清一下,别的不多说了。

一方被莫须有的删贴封口封ID

这个帽子可不要随便乱扣,这个罪名太大了,杂谈承担不起。梧桐花已经解释了封玉玲珑的理由,我们是尊重她才没有给解封。
封删玉玲珑及其马甲,纯属梧桐花个人行为,不代表杂谈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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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7-25 21:55 |只看该作者
路过{:soso_e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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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7-25 22:39 |只看该作者
我眼里的玲珑,有点儿像世外高人,就因为觉着她像世外高人,觉着她防御指数高,所以没想到她其实也有小脆弱。
我觉得她真正走的缘故,不是玩够了玩腻了玩不下去了。而是真正厌烦了,毕竟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
要说玲珑这样的人应该是不缺玩的地方,她离开也不过是少了个游乐场,但她不来就少了属于她的精彩,这么说来反倒是六星的损失了。

我一直很喜欢玲珑,跟她属于触不到的好友,欣赏。远观而不亵玩的那种,这世上原本没有无缘无故的喜欢和讨厌,之所以稀罕她,因为我无意中知道一些她并不愿意张扬的善事。如果大家还记得六星出书的事儿,如果你翻看过交款人名字的帖子,留意一下论坛管理组发布的交款人表格内容:“24.赞助人,1000”那个赞助人就是玲珑。除此之外自己还认购10本。

当时,她捐款的时候特意说明不想留下名字,她怎么想的我明白,因为真正想做好事儿的人,并不需要大肆张扬作秀,求仁得仁就好了。甚至,连玲珑自己都不知道,她跟晶儿在QQ里聊捐款事宜的时候,是跟我聊的天(我当时在晶儿家,晶儿在卫生间洗衣服,跟玲珑在Q里说话人实际上是我)。

如果玲珑不喜欢这里,那么什么出书啊论坛存亡啊,与她何干?如果我觉得一个论坛不好玩儿,我不会把我生活里的好友也推荐来玩儿。

最后这条,说给天涯跟梧桐的:不是玲珑推荐你们,你们才有资格做版主,我认为这玲珑带来的这俩人不但合格而且是精品。天涯不输给酱油,梧桐不次于飘飘。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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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7-25 22:58 |只看该作者
K,墓总管反间计又得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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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7-25 23:01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12-7-25 21:37
是写给墓歌的,我就对一个问题澄清一下,别的不多说了。

这个我证明!!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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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7-25 23:0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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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7-25 23:06 |只看该作者
我看看啊,不说话。
我自个在小说单独开贴说话,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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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7-25 23:08 |只看该作者
楼上颇有遣责之意,友情跟个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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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7-25 23:10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 发表于 2012-7-25 23:06
我看看啊,不说话。
我自个在小说单独开贴说话,恩。


我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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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7-25 23:2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四毛 于 2012-7-25 23:36 编辑

我觉着大家玩坛的心态不一样,差异很大。

众人玩坛是寻志同道合者互动,久了就成了小团体,一有不同声音必定同气连枝同声相应。
社会性一强,个体所具备的优点都会抹杀和无视,只为了维护小团体的和谐,忽略了论坛的生存环境。

一类人喜欢天马行空,既然是玩儿,就要脱离生活中的一切羁绊,寻求一种自由感,属于行动独立。如果她是个思想也独立的人,那么她会无视这些社会性,她呈现的顽劣不一定是恶意或者是蓄意的,只是一种玩坛手段而已。如果真有那么缜密的心思,用在生活中就够了,何至于网络上经营,岂不是找累?

所不同的是,社会归属感强一些的人会看不惯这类人,因为她或者他忽略了大众,会以生活中的道德律加以衡量褒贬,而绝对忽略了这一个体身上具备的一切闪光点,诸如坦荡、释嫌、还有善良。仅仅就似是而非的捣蛋行为妄加揣摩,粗暴得加以定义,这无疑是不公平的。虽然不公平在社会中司空见惯,但网络里还要沿袭这一些,实在是乏味。

玉玲珑的失望之极,大概是实在不想玩儿了,没有人认可这种玩儿法,玩着也没意思。
做人坦坦荡荡的已经不易,还要求她什么呢?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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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7-25 23:34 |只看该作者
再补充一点,玩论坛的最高境界不是抱团,是充分发挥自己的个性,前提是要有娱乐的心态。谁也不能弄死谁,谁也不能抱谁孩子下苦井。你有自己的独立的感官视觉,以行动和思想表达出来,人人做到这一点,论坛想不火都难,但人人需要学会的是包容。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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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2-7-26 00:16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想,人呀,玩什么都行,但不要玩别人,我想信因果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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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2-7-26 00:29 |只看该作者
说实话,我走过几个论坛,没见过几个反串角色玩别人又玩自己的。周伯通只是传说,但在六星我看到了,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大家”!几天没露面,就有人招呼起来了,玩的是那一出戏?NND,杂谈,我想,都快变成神经病了。不来就不来呗,打打骂骂过了就过呗,天天招呼着这老娘们的事,还让新来的人活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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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2-7-26 00:3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牛气冲天真小人 发表于 2012-7-26 00:29
说实话,我走过几个论坛,没见过几个反串角色玩别人又玩自己的。周伯通只是传说,但在六星我看到了,也许这 ...

我也快被她给折磨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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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2-7-26 00:3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四毛 发表于 2012-7-25 23:34
再补充一点,玩论坛的最高境界不是抱团,是充分发挥自己的个性,前提是要有娱乐的心态。谁也不能弄死谁,谁 ...

这一出儿一出儿的,真他妈的磨叽,自己作够了又来怨别人不包容,你是小媳妇啊?发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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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2-7-26 00:58 |只看该作者
玉玲珑这名听起来是女的,但钻石老五的口味与口气绝对是男的,如果是同一个人,有人还当她是神人,这不得不说是相当的悲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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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2-7-26 01:0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牛气冲天真小人 发表于 2012-7-26 00:58
玉玲珑这名听起来是女的,但钻石老五的口味与口气绝对是男的,如果是同一个人,有人还当她是神人,这不得不 ...

就这样还自称坦荡荡呢,还抱怨别人不认可呢。这就是传说中的”张三儿不吃死孩子,活人给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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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2-7-26 01:12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12-7-26 01:06
就这样还自称坦荡荡呢,还抱怨别人不认可呢。这就是传说中的”张三儿不吃死孩子,活人给惯的。”

嗯,总算让老牛开了眼界了,咱活了三十多,原来自称还可以这样子,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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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2-7-26 01:2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牛气冲天真小人 发表于 2012-7-26 01:12
嗯,总算让老牛开了眼界了,咱活了三十多,原来自称还可以这样子,哈哈哈

哈哈,只要玩的时间足够长,保证你啥乐子事都能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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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2-7-26 01:32 |只看该作者
玉玲珑对错不说,只说墓歌这监不止该忏悔,而且欠抽,应该自己抽自己。:)好好做你的总监就行了。还不时来坛上发个骚。发骚就发骚吧,还光着身子。丫不会钻水里换个马甲上来再发骚?:)
至于楼主有内伤,友情建议自己找本内功心法,自己疗去。别指望墓监帮你了。弄不好给你本什么花宝典的。练了更受伤。
(偷偷对墓歌说:俺的话不好听,但你细细想想里面有没有隐藏着的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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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2-7-26 05:50 |只看该作者
天涯好样的。玲珑是个好姑娘,但有些真的玩过了,也许是她太爱这个坛了,太上心才会如此,她以前发在杂谈的帖子我很喜欢,但去艺文再回来,包括那个啥王老五,发的很多帖子,没法看,已经不是我认识的她了。玲珑你的想法是不错,但方式进入很大误区,还是那句话,不值,太不值,这种燃尽自己而成全别人的愚蠢方式,伤人伤己,注定难长久的,你的消失是一种必然,当事者迷旁观者清。我赞成梧桐封你的LD。但为你的消失,墓总那句话,再鄙视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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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2-7-26 06:3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天涯,我在这里就什么都不说了,过来支持一下。
自己玩自己的,实在没必要在乎别人的看法。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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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2-7-26 09:34 |只看该作者
把一切交给时间,时间会说明一切。纠结的人,只能说明自己内心的不平静。做游戏的旁观者,始终不为所动,也是一种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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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2-7-26 09:42 |只看该作者
青梅煮酒 发表于 2012-7-26 01:32
玉玲珑对错不说,只说墓歌这监不止该忏悔,而且欠抽,应该自己抽自己。:)好好做你的总监就行了。还不时来 ...

墓歌一回帖,就不是总监的墓歌了,那是一个抽风的ID、一个起哄的ID、一个龌龊的ID,所以,墓歌的回帖,只代表墓歌本人,不代表总监,更不代表论坛。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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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2-7-26 09:47 |只看该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2-7-26 09:42
墓歌一回帖,就不是总监的墓歌了,那是一个抽风的ID、一个起哄的ID、一个龌龊的ID,所以,墓歌的回帖,只 ...

酱油老弟是墓歌总监的官方发言人{:soso_e11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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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2-7-26 09:47 |只看该作者
漫海 发表于 2012-7-26 06:33
天涯,我在这里就什么都不说了,过来支持一下。
自己玩自己的,实在没必要在乎别人的看法。
清者自清,浊 ...

{:soso_e179:}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这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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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2-7-26 09:51 |只看该作者
墓歌大哭:“我当总监时总是1,为嘛当墓歌时就成了252了?”答曰:“错,是290,还差一个38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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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2-7-26 10:32 |只看该作者
最近忙也无暇理会论坛上的纷争,就个人的观点说点自己的看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身边走的近的朋友,但是不是每个事情出现的时候,你跟朋友的观点都能取得一致,我是最反对盲目的帮朋友去拍砖,对与错也是相对而言,在于个人所占的角度上,所以我赞同不做他人的傀儡,做真实的自己。

但是对于封ID的事情,一定要慎重,因为这代表一个论坛的导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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