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让我大开眼界的玉玲珑
查看: 1401|回复: 2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让我大开眼界的玉玲珑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楼
发表于 2021-6-28 12:5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红袖杂谈历史上的第一个奇观,是二版灭灯公然倒版首版临窗。临窗当时很纳闷,事后才知道,玲珑跟灭灯说了一句没头没尾的话,“不是我让临窗做首版的。”灭灯于是认为临窗抢了本该属于他的杂谈首版,发作了。但真实的情况是,红袖杂谈成立前夕,玲珑联系临窗,征求谁合适担任首版。临窗说,灭灯吧。不久玲珑又联系临窗,说醉笑认为灭灯还不够稳定,还是倾向于临窗先兼任,等条件成熟了再交给灭灯。临窗说也好,那就先让我一肩挑吧,但是具体事宜还得由二版灭灯管理(所以后来临窗在管理群里称灭灯为灭当家),同时提议青蛙协助。现在回过头来看玲珑这句“不是我让临窗做首版的”,可以有两种解读。一种“主张让临窗做首版的不是我,而是另有其人”,一种“临窗做首版是他自己要求的”。灭灯理解成了后者,指责临窗谋略了他,跟临窗翻脸。

想象玲珑这句话的背景,应该是灭灯追问玲珑,为什么不让他当杂谈首版。我猜想,玲珑当时应该是为了表示自己清白,同时也为了给醉笑的选择打掩护,说了这么一句没头没尾的话。不能说玲珑是存了坏心,但这样糊稀泥,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杂谈版主组内乱了。灭灯后来的分版主张也是从此埋下的。

再说灭灯的第一次分版。我工作很忙,虽然身兼两版首版,但基本上不看版面,只在关键时刻出来做恶人。有天玲珑联系我,将无玄风的帖子链接发我。我问什么意思,玲珑说是无玄风替灭灯建新版。我问玲珑什么态度,玲珑说反对分版。那我说你跟醉笑说吧。玲珑说是紫晶决定的,醉笑不好干涉。我说那你去跟紫晶说吧。玲珑说,还是临窗你去说吧。我说好,于是语音紫晶给予强力反对。事后我告知了灭灯,分版之事,是我强力反对的。

现在看,很明白,玲珑不想让灭灯分版,但又不想自己出头,也不愿意醉笑为难,于是让我出头。其实这也没啥,我做首版的定位就是干得罪人的活。但让人无语的是,过几天玲珑告诉我跟青蛙,醉笑同意灭灯分版了,希望我俩能同意。你们师徒俩玩人呢?让我们反对的是你们,现在要求我们同意的又是你们。青蛙当时不同意,认为分版就是分流。玲珑就指责临窗和青蛙贪权。青蛙当时就发作了,认为被利用了,在版面上发帖公开骂玲珑是婊。也从这时开始,我心生退意。不久我在管理组提出醉笑玲珑师徒不能共同管理红袖,应该由色妞替代玲珑。紫晶不了解我这番话的来龙去脉,为了维护玲珑,跟我大吵了一架。

前几天泼雷爆出来的她想做添香首版,是临窗和老核不同意。不管此事真伪,我想,跟泼雷碎嘴此事的,也只有三人组之一的玲珑。

最后我还是要说,玲珑绝对不是坏心之人,但太想给自己涂白白了,太想给自己扮演好人,而最终,被青蛙骂成了婊,被临窗看成了最恶心。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沙发
发表于 2021-6-28 13:05 |只看该作者

以上几件只是我亲历之事。听到的关于玲珑捣糨糊的事情更多。我是真心看不懂玲珑的脑回路。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1-6-28 13:16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提到此人,我只用一个字表达我想要说的话:呵呵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1-6-28 13:1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涉江采芙蓉 发表于 2021-6-28 13:16
提到此人,我只用一个字表达我想要说的话:呵呵

你这是两个字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1-6-28 13:20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你再好好看看,是一个字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1-6-28 13:22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另一个是影子,也可以摞起来看,一个字,没错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1-6-28 13:2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涉江采芙蓉 发表于 2021-6-28 13:22
另一个是影子,也可以摞起来看,一个字,没错

你干脆说回声得了。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21-6-28 13:25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风吹疏竹 发表于 2021-6-28 13:23
你干脆说回声得了。

高!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21-6-28 13:5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你们几个男的,包括老灭,都娘们儿唧唧的。
记性也是真好。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21-6-28 17:10 |只看该作者
临窗是理智型的
玉玲珑是情感型的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21-6-28 17:4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骂人季过去了,现在的爆料季。
争先恐后啊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21-6-28 17:58 |只看该作者
花中的花 发表于 2021-6-28 17:10
临窗是理智型的
玉玲珑是情感型的

两个有可比性吗?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21-6-28 18:09 |只看该作者
谢谢临窗在帖子里提到我,我觉得我多少还有一点正面形象。当时我支持灭灯上版,倒你的版还是出尽了力气的。
我把我在六星所有的权限都 用掉了。
当时提出提出给灭灯开版我主要的目的是离清一件事:
小谢和玉玲珑一口咬定是六星不给灭灯做首版,以我的认知,六星不会这么做。我想得到一个真实,到底是不是六星不让灭灯做首版 ?开那个帖子我得到紫晶的一个回复,说由管理员小谢青蛙决定。就达到我开帖的目的。至于灭灯后来想开版,是他自己去找当时的总监助理申请的,跟我没什么关系 。
小谢青蛙,在天涯跳脚 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21-6-28 18:12 |只看该作者
云自在 发表于 2021-6-28 18:09
谢谢临窗在帖子里提到我,我觉得我多少还有一点正面形象。当时我支持灭灯上版,倒你的版还是出尽了力气的。 ...


你们这些水深得我都看不懂,我也不大感兴趣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21-6-28 18:13 |只看该作者
小谢青蛙,另外问你一件事啊:
特有学问批量删 帖要不要下版呢??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21-6-28 18:14 |只看该作者
南沙贝 发表于 2021-6-28 18:12
你们这些水深得我都看不懂,我也不大感兴趣

我回楼主的呀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21-6-28 18:15 |只看该作者
很奇怪,各位红袖君所描绘的玉玲珑,简直就不是我认识的那个玉玲珑,是本人变化了还是看她的人换人了?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21-6-28 18:16 |只看该作者


我知道。我不是说你。我只是对你说我的想法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21-6-28 18:18 |只看该作者
南沙贝 发表于 2021-6-28 18:16
我知道。我不是说你。我只是对你说我的想法

我们在红袖就是老熟人了。在红袖跟在六星的情况还真不太一样。
跟你解释起来也很难。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21-6-28 18:22 |只看该作者
云自在 发表于 2021-6-28 18:18
我们在红袖就是老熟人了。在红袖跟在六星的情况还真不太一样。
跟你解释起来也很难。


嗯,你继续跟楼主探讨,我不打扰你了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21-6-28 18:25 |只看该作者
大美丽的红袖杂谈出现问题,把责任推到六星管理上就可以了吗?为什么不查查自身存在的问题??
小谢青蛙已经离开六星,你对六星又了解多少了??
大美丽从来不知道反省为何物。六星的版主就那么香吗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21-6-28 18:28 |只看该作者
想一想,如果我当时不是发帖质询六星紫晶的态度,而听信当时小谢和玉玲珑的版面说法,一谓地骂六星不给首版 给灭灯,是不是就解决问题了呢?
所以现在的局面仅仅责怪六星的管理 是不够的。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21-6-28 19:14 |只看该作者
南沙贝 发表于 2021-6-28 18:15
很奇怪,各位红袖君所描绘的玉玲珑,简直就不是我认识的那个玉玲珑,是本人变化了还是看她的人换人了?

很简单,甲之蜜糖,彼之毒药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21-6-28 19:15 |只看该作者
嘉人 发表于 2021-6-28 19:14
很简单,甲之蜜糖,彼之毒药


是这个理,各花入各眼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21-6-28 20:07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本帖最后由 涉江采芙蓉 于 2021-6-28 20:09 编辑
南沙贝 发表于 2021-6-28 18:15
很奇怪,各位红袖君所描绘的玉玲珑,简直就不是我认识的那个玉玲珑,是本人变化了还是看她的人换人了?

应该不是一个人吧?,我觉得你看了我前五楼的应该明白了呀,嗯嗯,一个字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