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卡米尔克劳代尔 于 2021-12-9 10:43 编辑
喜欢上人家就死缠着不放,那是十七八岁才做的事。那到底应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情感呢?
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一见钟情,他就是这样。自从在一部DV机上看到了她的面容,他的脸上就绽放出了幸福的笑容。他在心里暗自发誓,一定要把她追到手。
于是接下来,他就开始了各种纠缠,跟踪盯梢,想尽办法到处寻觅她的踪影。他到好朋友的店里告诉他自己的进展,随手从他手里接过一双费里尼的鞋盒,准备去到她的跟前献殷勤。
屈膝在地,手里捧着她的脚踝,脸上依然是那副神魂颠倒的表情。他的努力没有白费,毕竟他已经收到了她留下的字迹。接下来,就可以开始他们两个人之间的恋情了。
一切进展得如此顺利,他迫不及待想告诉她自己得到了一份新的工作,希望她能跟他生活在一起。她要他去柳条公园等候她的回复,他老老实实去公园守候,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见到她的影踪。
啊哈,我终于失去了你,在拥挤的人群中。
即便,他已经开始了一段新的感情,可是心里依然对她念念不忘。乃至于,无论身处何时何地,他仿佛都感觉,她就在他的身旁,一伸手就能够触碰到。
这是不是一种病?那是爱神之箭偏了它的方向。
他无意之中遇到了鞋店的老朋友,他们两个人之间是无话不谈的。他告诉朋友,他也许又发现了她,曾经的那个她的踪迹。
你到底想怎么样,难道打算两个都要?
他的脸上又浮现出那种迷醉的笑容。他下决心这次再也不会让她从自己手底下溜走。
晚上,他潜入了她的公寓,看到了地上的那双费里尼的鞋子,他确信自己绝对没有搞错。他在椅子上,安静地等候着她的归来。
一个女人出现在他的面前,一个对他来说完全陌生的女人。她吃惊地看着他。
听我解释,我正在寻找一个女人,她的名字叫丽莎。
我就是丽莎。
蒙娜丽莎她是谁,她是否也曾为爱寻觅好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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