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1-11-15 14:32 编辑
这要看老人有没有完全行为能力。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老人,作为服务人员的保姆,在服务范围内,当然应该听老人的。合同或口头契约上,都应该有相关约定。
但若老人已失去了完全行为能力,就像孩子一样,或有比较严重的阿尔茨海默病(AD)。那么,请的这个保姆,就有一定医护之功能。相当于养老院的护工,这个时候就不能完全听老人的。要听监护人的。
还有,如果这个保姆是儿女雇的话,儿女才是雇主,如何服务老人,是听儿女的。
所谓“听谁的”,是指雇佣合同上双方彼此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这些条款是双方同意的,所以,严格说,本质上所有人都是听自己的。这个世界上其实并不存在神马“管理”,只有服务和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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