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今天应该把强制婚检写进婚姻法,没有男女双方签字的婚检证明,就不能领结婚证,这样做是为了保护男女双方。
因为现在有些人生活糜烂,不知洁身自好,导致艾滋、梅毒等恶性传染病流行,真要结婚,坑害的是良善的一方,我们不能因为隐私权而姑息养奸!当然,婚检内容也应该重新规划,把无关生育健康的项目取消,比如处女膜检测、开房记录等。但是对于流产记录还是应该保留的,男方有权力知道他的伴侣子宫是否健康。同理,男性也应该增加生殖健康检测,这也是女方应该了解男方的信息。
另外,还应该增加遗传病检测,减低男女双方生育中遗传病的概率。
那有人说了:“这样搞,结婚人数会不会断崖式下跌?”首先,有的人就不该结婚,拿这些去凑数有什么意义?其次说婚检证明最大的意义是知情权,如果男女双方了解对方问题,依旧愿意结婚,那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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