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9日 星期三 老妈健康长寿 祝我生日快乐
那天早上我跟儿子开玩笑:你看奶奶多忙啊,天天忙着和你外婆约会。
儿子哈哈大笑,爱人也在一旁乐不可支。
老妈不知我们乐个啥,也不管我们笑什么,只顾忙着穿衣服穿鞋,拿上买菜专用的口袋,之后急匆匆地下楼,找我岳母一起去早市买菜。
每天早上7时10分左右,老妈会准时下楼。
每天这个时候,只要我在家,一定会陪着老妈一起下楼,把她护送过马路,送到岳母家所在的小区门前,之后我去上班,老妈去找我岳母。
刚来沈阳那几天,老妈每天清晨起得很早,往往我刚起来写日志,老妈就跟着起床忙这忙那。
刚来沈阳那段时间,每天早上六点刚过,老妈就会一个人下楼去找我岳母,两个老太太抹黑去早市买菜。
有一天,爱人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对婆婆讲:妈,别那么早去找我妈,把我弟弟弟妹他们吵醒了,之后又睡过了头,连开店营业的时间都耽误了。
弟弟两口子在沈阳经营着一家重庆风味的小面馆,每天早出晚归,忙忙碌碌,很是辛苦,确实需要充足的睡眠。
老妈是个听话的老小孩儿,从此不再那么早去和我岳母“约会”,而是坚持吃完早饭再去。
岳母比我老妈小11岁,今年61岁,身体还算硬朗。
岳母和我老妈是30年的老邻居了,并且是比邻而居的老邻居。
那个地方只有我们两家,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除了偶尔为孩子们的事情争争嘴,两家一直相处很好。
越来越觉得,对于老人而言,孩子们的孝顺,有时真就抵不过知心朋友的相互温暖。
这一点,在我和爱人的双方父母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
我父母与岳父母之间,可能没有“朋友”这个概念,他们之间的相处,其实是把友情升华成了亲情:把彼此视为亲人,像亲人一样关心和爱护着对方。
岳父与我老爸是从小就混在一起的发小,长大后一起到小煤窖挖煤,一起度过了那段艰难的人生岁月。
原本,岳父和我老爸并不是邻居。
我们家现在所在的那个地方,原来只有我岳父一家,当初也只有两间房子。
后来,我老爸不堪忍受爷爷的打骂,一个人净身出户,投奔他的铁哥们而来。
岳父很大度,把自己的堂屋位置让给我老爸,让我老爸紧挨着他家修了两间土房子,两家共用一堵墙、一个院子。
我老妈改嫁到老爸家以后,我们家又盖了一间房子,才把那间堂屋还给我岳父家。
当然,那时我还叫老爸为二叔,还叫岳父为安哥,还叫岳母为姐姐。
当然,那时邻家女孩还叫我为幺舅,她和她弟弟还叫我老妈为外婆,叫我二哥为二舅,叫我二姐为二姨,叫我妹妹为幺姨。
虽然八竿子打不着,但我们就这么叫着,像真正的亲戚一样相处着。
我和邻家女孩恋爱并正式订婚后,我改口叫安哥和姐姐为爸爸老妈,她弟弟叫迅速改口叫我哥哥,邻家女孩也改口叫我父母为二叔和老妈。
只有爱人的弟弟我的舅佬倌依然顽固,依然叫我继父为表叔,依然叫我老妈为外婆,依然叫我二哥为二舅,依然叫我二姐为二姨。
理由很好玩:习惯了,改不过来了。还有一个理由:各论各叫,互不干涉。
也有不改的。比如我舅佬倌改叫我小妹为小妹,我小妹叫改叫他为哥哥。
但我小妹和我大哥、二哥、二姐他们一样,依然叫我岳父母为安哥和姐姐。
哈哈,两家人变成一家人,称呼全乱了套,那个乱法,堪称古今奇观。
一直到现在,老我舅佬倌的两个孩子依然延续过去的叫法,叫我老妈为“祖祖”,曾祖母的意思。
这两个孩子比我儿子大不了多少。我儿子叫我老妈为奶奶,他的哥哥姐姐却叫我儿子的奶奶为曾祖母,真是乱得不能再乱了。
乱归乱,但这并没影我们这一大家人的团结和谐。
去年七八月份的时候,我老爸病重,再度入院,医生宣布他的尘肺已到晚期,时日不多,只能是减少痛苦,延长生命。
得知这一消息,我岳父和岳母都哭了,再三叮嘱我舅佬倌寄钱给我继父。
那时,岳父就对我讲,如果哪天你二叔去世了,我一定要回去一趟。我们是多年的兄弟,我要回去送送他;再就是你长年在外,对老家的规矩也不懂,我回去帮你张罗张罗。
老天有眼,因为爱人的外婆过80大寿,我岳父岳母回了老家,赶上了我老爸的生日,也赶上了我老爸的葬礼。
无论是我老爸过生日还是去世,岳父岳母一直在紧张地忙碌,像自家的事儿一样忙碌。
老爸去世后,我提出要把老妈接到沈阳共同生活,岳父岳母举双手赞成。
当时岳母还讲:要得,让你老妈去沈阳,我们两个刚好有个伴。
老妈来沈阳之后,岳母把我老妈照顾得很好。
两个老妈外出的时候,遇到不好走的冰雪路段,岳母会上前搀扶着我老妈,生怕她摔倒。
老妈在我岳母家家吃饭的时候比较多,每到吃饭时,岳母会不停地给我老妈夹菜,生怕她吃不好吃不饱。
从老家回到沈阳后,我们张罗着搬家。
刚开始,我和老婆准备找个搬家公司,两个老太太说啥不让,说我们闲着也是闲着,闲着还难受,你们忙你们的,我们两个慢慢搬。
于是,这二十多天里,一直到昨天下午,两个老太太几乎每天都要忙着为我们家搬东西。
两个老妈,每次每人背一个布袋子,从四楼到一楼,穿过一个小区,经过一条马路,进入另一个小区,再从一楼爬到九楼,像蚂蚁搬家一样,硬是一点一点搬完了所有的东西。
昨天下午,我们原来那个家里的那些破烂终于全部搬完。
两个老妈又十分用心地把房子认真收拾了一遍,打扫得干干净净,一点垃圾都没留下。
以前我也换过房子,第一次拿到钥匙,里面那个乱啊,简直不能下脚。
昨天下班前,我带前进报社的女编辑金秋去验收我曾住过的房子并把钥匙交给她,屋里的整洁程度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谢谢两位老妈,让我在我同事面前很有面子。
渝夫 2012年2月29日6时7分写于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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