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李熙 于 2022-2-18 13:58 编辑
我们国家曾经分别在1983年和1996年及2001年进行过三次严打,三次严打的目的都是为了社会治安稳定、群众安居乐业。但是,三次严打的区别很大,因为三次严打的时代背景和任务要求都不一样。此外,三次严打的规模也有很大的区别。
第一次严打主要是维护社会治安,第二次严打行动,打击的重点是青少年犯罪、人口拐卖、毒品犯罪等等,第三次严打的重点是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由此可见,我们在第二次严打时,还是打击了人口拐卖的。但是效果呢?说实在的,并不理想,因为并没有根除拐卖人口的犯罪现象。
我分析原因,主要是没有追究买家的罪责。
由于存在着买方市场,而买家的犯罪成本等于零,因此要想根除拐卖人口很难。
后来,法律作了新的规定,买家也与人贩子同罪,另一方面也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条件好了,买卖人口的现象少了,这确实是事实。
但是买卖人口还是没有根除,很多以前被拐的妇女还没有被解救,买家并没有得到追责。这主要原因是一些地方政-府没有严格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执行,思维还停留在以前的习惯和地方保护主义上,还有就是懒政,对人民的疾苦没有感同身受,继续漠视一些被拐妇女的苦难。
对此,广大网民的民愤很大。
我觉得现在是到了该根除拐卖妇女这一丑恶现象的时候了。
那就是再来一次专项严打,彻底解救那些被拐妇女,并追究和清算那些作过恶的买家的罪责。
该抓就抓,该判刑就判刑。
我相信,经过这次专项严打,会彻底打掉那些还在打买媳妇主意的人的侥幸心理,让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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