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22-4-28 19:03 编辑
胡来与岂有此理
今天看了两则“新闻”,看过之后,觉得很“堵”,于是短文表达一下。
新闻一:
河北唐山迁安地区,为了防控疫情,出了一个“奇招”,要求所有封控居家的人,必须交出一把自家家大门的钥匙,他们拿着钥匙可以在外面直接反锁,以达到封控之目的。对拒不交出钥匙的,直接用铁丝封闭入户门。
看了这个“新闻”,在错愕之余,觉得实在太离谱了,离谱到毫无道理,毫无人性,毫无私密可言。到底是哪一级部门下达的如此荒诞透顶命令的?是所在地的乡村吗?估计他们没有这个胆量敢这么敢,唯一能解释的就是上一级部门的“决策”。
疫情管控数年过去,封门封控早已经成为习惯和规矩,简单一点的是用封条象征性的封住,科学一点的是门上设了门禁,私自出门的信息就会被捕捉到。
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不想着科学的防疫防控,却试图用原始的粗暴的手段来解决所谓的“问题”。
这么干,不是支持防疫防控,是抹黑防疫防控的大政方针。国务院三令五申的不准防疫扩大化,却丝毫不被在乎,倒是地方的规矩如此猖獗。
这么做,于法无据,这么做是对公民权利的粗暴践踏,没有任何法理的干预。
凭什么交出自己家的钥匙?不交出来凭什么敢封门闭户。这种毫无人性的做法后面的巨大隐患有多少?
当地ZF的回应中,说了这样一句话:个别社区存在工作方法简单偏激。事实上,这在迁安不是个案,甚至在一些没有密接和阳性病例的小区都在实施。
这绝不是一个社区就能决定并实施的事,当地ZF不应该把自己的责任推给基层的执行者。而唐山市ZF一名工作人员在回应媒体采访时说:防疫政策都由县区自己制定的,你去找他们去啊。
这态度是为人民服务,是为百姓解忧吗?
这样的幺蛾子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这是打着防疫的口号,肆无忌惮的展示自己的“权威”吗?用的地方和对象对吗?
公权力和私权力有明确的的界限,必须恪守“井水不犯河水”的原则。当然,不是说公权力不能进入私领域,公权力进入私领域有一个原则,那就是“非请莫入”。私人事务没有请求公权力救济,否则怎么能随意介入。
钥匙是进入私宅的必备要件,让居民无条件交出私宅的钥匙,就等于交出了自己对私宅的掌控权,拿到钥匙的群体就可以未经房主同意,擅自开门入户,这是公民住宅安全权的践踏,违背宪法明文规定。
做出这样决策的迁安居然是全国文明城市之一,是不是让人有一种怪异的感觉?
哪有这么胡来的,这是任性吗?不!这是权力的滥用!
新闻二:
这则新闻就不说具体时间地点了。大致是这样一个事情,一男子订的几次外卖,外卖员送餐到门口,却被邻居的孩子拿走,次数太多了,男子有点恼火,于是下单定了三个蛋挞,要求放最辣的口味。结果是拿走了三个蛋挞吃了之后的男孩子被辣进了医院。于是他的父母不干了,直接找当事人,除了责骂就是索赔,要自家孩子的治疗费。男子理直气壮的拒绝,我定的蛋挞,什么口味是我自己喜欢的事情,你家的孩子拿去吃,这能怨我吗?
原本以为事情至此也就结束了。没成想,孩子的父母一纸诉状把男子告到了法院要求赔偿。
看罢此新闻,我多少有一点快意。虽不至于为男子点个赞,起码他做的也没错。感觉比较厚颜无耻的是男孩一家人。一次次偷拿人家的餐,这是轻车熟路了,没曾想终于吃了这样一个“哑巴亏”,这也是雷峰塔倒——活该吧?
孩子的家长应当明白,你家的熊孩子你自己不教育,迟早社会上有人会替你“管一管”。就这个还好意思状告别人?
这是拿着不要脸当个性了吗
就这还要恶人先告状,倒打一耙吗?
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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