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回老家,在旧日的空气里舒展身心。自从去镇江工作,实在难得有这样的闲暇晚上七八点钟陪母亲逛街了。一条街都繁华热闹,唯独这儿断了一截,像水晶链子上嵌了一枚黯淡的黑石子。母亲说:“哪,你的母校拆成这样了。”
一眼看去,活脱脱是个废墟。听说新校区迁到了城外,鸟语花香,可以媲美大学;老校区则拆毁待建,准备起一座大型商厦。初中生涯,从此只是回忆了。
第一学期第一单元,我开了极个漂亮的头。语文88分,全班第2名;数学88分,全班第5名;英语88分,全班第28名,总成绩全班第8。教室后面的黑板上,就出现了“陶然8888888”。七个8,兆头再好没有了,最不迷信的人也以为我前途无量。可惜我很快回到了小学的状态,往远了说,是继承了我祖辈、父辈的“传统”:理科差,文科强。奇怪的是,数理化老师对我普遍不错,教语文的季老师反倒不喜欢我。当时百思不解,现在推想起来,大约因为我理科成绩虽不好,学得却很勤奋。背概念、背公式、背例题,一副笨鸟先飞的架式。任课老师又以女性居多,见到这么用功却不开窍的学生,难免心软。反过来,我对语文颇有自信,作文尤其是被小学老师一路夸过来的,态度大概不那么端正,上课有时偷写小说,有时与邻桌悄悄议论电视剧(比如《楚留香传奇》、《蜀山奇侠》),季老师看在眼里,气在心头。有一节作文课上,布置了《我爱你,丰中》。开学不久,对学校的感情还比不上街心花园,要我违心的说爱它,真是勉为其难。我胡乱涂了一篇,不意外的得到七十几分的低分。季老师作为范文朗读的那一篇,我又觉得写得很假(似乎有一句是“树枝在风中像仙女一样摇动”),于是对同桌大肆发表我的见解。季老师见我在下面嘀嘀咕咕,叫我罚站,站在他讲台旁边。初中的作文从此没写好过。
“官方”的作文不好生写,精力发泄不掉,写起了武侠小说。我接触武侠书藉是几年后的事了,当时脑子里可供借鉴的全是新武侠电影,特别是徐克电影。结果小说里上天入地,充满了爆破特技。和我一起被《东方不败》、《鹿鼎记》、《太极张三丰》熏陶出来的同学们,对我的作品有天然的亲切,再加上我大胆创新,把班上的一干男生女生全写进了故事,这个是教主,那个是侠客,和我关系不好的就是反派。小说颇受欢迎,众人争相传阅。本来用铅笔写的,看的人多了,磨得字迹不清,我赶紧用圆珠笔描红似的描了一遍。
小说里写到两对恋人,直接取材于生活。90年代初,风气还不像现在这么开放,但已经有男女同学课上传纸条,放学一起走——当然是遮遮掩掩的。一个先到校外,另一个绕小路过去,第二天异口同声说一下课就回家,作业做得如何如何辛苦。欲盖弥彰的小聪明透着那个年龄特有的清新。有男生给心仪的女孩子送他自己的照片,背面写“可以吗?”比朦胧诗还朦胧。又有男生为了时尚,特地剃了个古怪发型,模仿唱《新鸳鸯蝴蝶梦》的黄安,后半个脑袋露出青色头皮,前面的头发一根根钢针似的竖着。不知他女友作何感想,反正我们觉得像个通辑犯。该男生后来移情别恋,与隔壁班的女生约会,他原来的女朋友伤心之下,把以前他送她的礼物打了一个包,全部退还。他红着脸发呆,大约平生第一次意识到“责任”之类的问题。
有些“事后诸葛亮”总结说,他能如此轻易的换发型,也就能同样轻易的换女友,早该看出来了。不过初中那会儿,也有让我们始终专一、此情不渝的人,那就是歌星。不管是操场上还是花园里,走廊外还是楼道内,随处会听到流行歌曲的旋律。有些是歌抬人,曲子好因而便宜了演唱者,比如林志颖、吴奇隆——《牵挂你的我》有玫瑰色的淡淡的惆怅,《祝你一路顺风》让万千少年提前尝到离别的滋味,以吴奇隆为首的帅气组合“小虎队”更是给一代人留下了深刻记忆;有些时候是人抬歌——《情书》、《飞越迷雾》之类,难度甚高,若不是由张学友、周华健演绎,很难想象也能流传一时。基本上,每个同学都有自己固定的偶像。有位姓朱的男生边扫地边唱《让我欢喜让我忧》,大口大口的吃灰,难怪恩格斯说艺术起源于劳动。另一个女生把孟庭苇那些凄美浪漫的歌词抄满了一大本,硬生生练出了一手好字。郑智化的《水手》和《星星点灯》则最容易引发男生们荒腔走板的大合唱。
卡拉OK的流行助长了这股趋势。初二时我家买了音响,不过不是VCD,而是CD。一黄一黑两个话筒,黑的更沉,也更敏感。我常随着伴奏哼哼,把声音含在嗓子里吞吞吐吐,被话筒处理过了,居然也不难听。天色暗下去,我蹲在音响前,看那上面闪闪烁烁的光。音量大时,会有一条细细的绿线直冲上去,然后回落下来,变深,变粗,矮矮的光柱,蠢蠢欲动。旁边是一块桔黄色的矩形的灯块,歌曲序号依次呈现,从1到16,循环轮替,气定神闲,仿佛一百年也是这样悠然,有种“山中无甲子”的稳妥。烘托它的是各种按钮上的荧光、提示灯的红红蓝蓝的微光:有时是持续的,有时是一阵急促的游走,明灭飘忽的流动使人想起“细雨湿流光”。
父母不大赞成我迷恋通俗歌曲,但也不很干涉。作为回报,他们买来的钢琴、小提琴、萨克斯的碟子我都一一照听,最后倾向于萨克斯,而且反复听的只有《回家》和《茉莉花》。
音响的上一层搁着来不及淘汰的松下录像机,再上一层是劳苦功高的21寸彩电。即使功课最紧的初三,我也想方设法,隔三差五的看《圣斗士星矢》、《戏说乾隆》或者《新白娘子传奇》。主角赵雅芝遍身都是贤淑,不能原谅的是最后与法海握手言和,沦为庸俗的大团圆。主题曲《千年等一回》缠绵婉转,甜而柔韧,像水煮年糕蘸了糖。
当时有线电视刚刚普及,每晚播一部香港电影,次日上午重播。一节体育课上,上着上着,有同学忽发奇想:“到我家看电视吧?下节课再回来!”他家邻近操场,中间隔一条窄窄的河道。河水浅而浑。众人一打听昨晚放的是《乱世伏魔》(其实就是《倩女幽魂》第二部《人间道》),个个心花怒放。各人以最快的速度搜集砖石,扔到河里,建起一条通往对岸的“浮桥”,歪歪斜斜像练武用的梅花桩。渡河后直奔电视,看得忘了时间,下一节课上,到课率跟缺课率差不多,座位空得触目惊心,老师大大的发火。
有一次全家去南京参加亲戚的婚礼,我功课紧,不能去,只得请了两个同学晚上来我家陪宿。电水壶还烧着水呢,就出去吃馄饨,吃到一半想起来了,三个人射箭似的往家疾奔。一条长街一条小巷,只跑了七八分钟。开门松口气:水壶刚开始冒白气。我们吃零食、看电视、听CD,他俩打打闹闹“嘭”的从床上滚到床下,我靠在被子上哈哈大笑。
打闹玩笑天天都有,真正的打架也绝不罕见。班上的男生在这方面很讲规矩,通常约好了放学在操场上见。在这之前,互不相犯;临动手了,还提前去做热身。开打时旁边围着好几圈人。我没有现场观摩,但是第二天的“熊猫眼”是骗不了人的。听说还有人撕破了上衣和裤子。
班主任吴老师自然恼火。她虽然极有威信,对这一类的“活动”却屡禁不止。也许根据往日的经验,她也明白青春期的躁动是无法禁绝的。最难忘的是初三某一天,她还亲手发动了一场不对称战争。
初三下学期,有个染黄头发的社会青年来找同学的岔儿,吴老师讲课被人打断,教棒一摔,断喝一声:“抓住他!”那青年见势不妙,撒腿就跑。
那是一个难得的狂欢的下午。三四十个男生“轰”的一声冲出教室,冲下楼梯,冲向林荫道。高的、矮的、胖的、瘦的、彪悍的、斯文的、亲如手足的、前天才打过架的……通通成了盟友。让大家欢欣鼓舞的是这次动手出师有名,有官方支持,有道义上的正确性,何况几十个人堵一个,优势大得无以复加。
不记得他们到底抓到人没有,因为追着追着我掉了队,身边只有两三个和我一样的二等兵。最后我在树林边停下来了,扶着树干,大口喘粗气,浑身都是汗。定定神才发现,我跑了一圈,不知不觉间回到了教学楼下。一抬头,看见吴老师正在二楼教室窗边探头张望,手上不知拿着谁的围巾;另几扇窗子边聚着十来个女生,漫无目的地朝下俯视。那一刻,心里陡然空落落的。
男生们还没回来,女生们并没下来,吴老师似乎也有些茫然。下午的校园静谧温煦,另几个班整齐的读书声更加深了这股静意。一刹那间胸口被眷恋的情绪涨得满满的。从来懵懂,此刻却分明意识到再过一百多天就要与这里告别。假如这时候再布置《我爱你,丰中》,我会虔诚端肃,写得比谁都好。白云银亮,阳光刺痛了眼睛。
金色的阳光在似水流年里洗脱了色,淡银的月光下,我在学校旧址的残砖碎瓦间慢慢的走。十四年前,我跟着大家跑了一圈,转回原点;十四年后,我在外面的世界绕了长长的一圈,回到我的出发地。张爱玲说生命自有它的图案,我们唯有临摹,但若这图案只是一个巨大的圆,却委实简陋得叫人难堪。五千一百一十多天的风风雨雨、欢笑悲屈,竟然只是一出周而复始的荒诞剧吗?
手机响了,是母亲叫我回去:“把东西收拾收拾,车票放好,明天不是回镇江吗?”我往灯火璀灿的马路上走,身后是断壁残垣,夜色凄迷。我默默的想:“不管是向前直行还是无谓的绕圈,这条路,总归是要走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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