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从聊斋还是阅微草堂看来的故事,说一船人过江,到江心,忽然狂风大作,云端降下一个金甲神,手举一块令牌,牌子上写着一个人名,这人就在船上,众人将他推上一只小船,由他自生自灭,那人刚跌到小船上,回头一看,大船已翻掉了。
这故事后面没有什么说教,正如那阵凭空而起的风浪忽然翻掉的船一样,给我很大意外。我觉得那个金甲神是很会捉弄人的家伙,他举着一块牌子,给一船的人猜哑谜。众人情急之下,一下子就全猜中了,也全猜反了。我也一样猜反了,所以大意外,所幸不在船上。
这个应该是讲因果报应的。就凭这一船人不问青红皂白,推一个人去死,把他们去喂江鱼也是不大冤枉的。问题是,这帮该死的人为什么那么有信心,以为该死的不是他们,而是他。就为了他们是一群人,而他是一个么。金甲神举着牌子,什么话也没说,任这帮人将自己的护身符丢弃,自取灭亡。
这个也可以仅仅是玩笑。金甲神随意将船上某人的名字写在牌子上,船上的人取保存集体牺牲个人的习惯思维,作出了选择。正因为神的意思是随意性的,满船的人在过江这件事上本无善恶之分,但是待他们为求自保而牺牲一个与自己同样无辜的人之后,他们就不那么无辜了。也许神真的只是作一阵风举一块牌,与这一船人开一个玩笑,并没有要让谁去死,结果他看见一船的人作出这样荒唐的反应,就判他们去死了。那个幸存者的无辜只是被逼无奈的,如果牌子上写的名字不是他,他的表现会与众人不同么。
玩笑还可以有另两种收场,给点名的人自告奋勇跳下大船,就成了自我牺牲,或者满船的人不理睬神意,那就成了同舟共济,结局也有两种:一起覆灭,一起生存。
最后一种选择最无视神,神若有种,当视满船之人为同类并为戏弄了他们而自惭吧。
世说新语有一则,以对待同船人的态度论华歆王朗的优劣,一件小事上反应出来的,是人性与神性的差别,优诚然优,劣则是人之常情。
六月二日(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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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必振渡江,值大风雷,舟船荡摇,同舟大恐。忽见金甲神立云中,手持金字牌下示;诸人共仰视之,上书“孙必振”三字,甚真。众谓孙:“必汝有犯天谴,请自为一舟,勿相累。”孙尚无言,众不待其肯可,视旁有小舟,共推置其上。孙既登舟,回首,则前舟覆矣。
(聊斋志异卷九)
孙必振(1619~1688) , 字孟起,号卧云,诸城市相州镇人。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
康熙三年(1664)授淮庆府推官,康熙八年(1669)任山西陵川知县,康熙十六年(1677)为河南道御史。后以病归,卒于家。
必振为官多惠政。任淮庆推官时,监兑漕粮至小滩镇,吏以例金两千进,必振斥不受,并勒石戒来者。他还组织济源民众开渠引济水,灌溉土地千余亩。
任陵川知县期间,因县踞太行之巅,民艰于汲,必振亲于署西相地开凿,得甘泉以济民。陵川经兵燹,道路阻塞,必振又率众凿山开道以通行旅,人号“孙公峪”。以是离任之际,“民遮道数百里,既去,立祠祀名宦”。
其任河南道御史,首陈河南漕粮折色之弊,并奉命视察浙江盐政,力剔宿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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