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的人的认知里,吃狗肉是有罪的,吃牛肉是合理的。在我的认知里,吃狗肉可能是需要道德谴责的,但是也可能不需要;牛肉也是一样。
我先说个牛的例子。
在我小时候,祖母给我讲当初家里有一头牛,犄角断了一半。那头牛特别通人性,干起活来从不偷懒,根本不用驱赶,就能配合主人劳作。后来搞合作社,牛上交生产队,祖母也不止一次的和生产队的人说要善待这头牛。那这种善良的牛,谁说吃它的肉,谁TM就不是个东西,真让我吃它的肉,我也吃不下,即便是我喜欢吃牛肉。
可是呢,有一次我去香格里拉玩,看到牦牛群,我想到近处拍照,那里的牦牛十分野蛮,你离它近一点,它就摆出架势要顶你。那对于这种牛,我吃它有什么心理负担?
再说狗的问题,和牛是一样的。有些狗看着就让人讨厌,怂奸坏,和谁都翻脸,那么它的价值不是陪伴,而是餐桌。如果是我自己养的,我依旧不反对它成为盘中餐。可是有的狗,真的通人性,也不咬人。我曾经在一个胡同里见过一只蝴蝶犬的串儿,叼着一袋垃圾,穿梭于人群和车辆之中,最后把垃圾扔进垃圾池。再看看个别开奔驰宝马的司机,却把纸巾和垃圾随手丢出车窗,那素质还不如这只串儿狗呢。这只狗不是我养的,可是我觉得吃这只狗就是犯罪,即便没有触犯法律,也应该受到良心和道德的谴责。
所以说呢,动物该不该吃,有时候不是看物种,而是看个体。然而大部分人生活在城市里,接触不到那么多动物,甚至于对狗来说都是叶公好龙的状态。这个时候就要说广义上的吃与不吃的问题了。我觉得:如果是产业化生产用来食用的,无论是牛还是狗,都是可以吃的。对于主人把它们卖到屠宰场的,反正杀生我是没看到,按照佛家理论,属于三净肉,也是可以吃的。但是如果我知道这只狗或牛的具体情况,如果是通人性那种,我是不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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