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战斗鸡 于 2025-5-17 18:03 编辑
生而平等是一种理想状态,相当于育婴室里新生儿,人一开始来到世界上,本来就赤条条一无所有,只是后天的家庭背景社会环境,才造就了他们的不平等。
因此生而平等真正表述的逻辑是:人一生下来,本来就应该是平等的,但却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平等?当然不是财产、地位、身份、教育、外貌、智商等这些结果平等,或事实平等;而是:
1、法律、正义、知识和真理面前,人人应当平等;
2、资格、机会和规则面前,人人应当平等(如社会福利、分配、教育和就业竞争等)
3、社会对每个公民人格和尊严一视同仁。人人享有应当被平等对待的法律和道德权利;
4、种族、性别、社会边缘群体如LGBTQ+诉求的“差异的平等”。
5、多元而互不相容的价值和生活方式,彼此应当平等共存。
6、每个人最基本的政治自由权利(如言论选举出版等),都应当普遍平等,不因国情而不同(如罗尔斯正义首要原则)。
生而平等就是这样一种指导社会进步的应然理想,从来没说过就是实际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