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金花婆婆 于 2012-5-28 22:23 编辑
先想象一下 每一个婴儿,初到人世,是一张白纸,可以任意涂抹. 同样的,每一个婴儿,初到人世,是不受任何道德伦理约束的,除了蓬勃生长,所有的反应,都来自于外在的这个世界对他的态度。 有一个孩子天天向前走去,他只要看到某一个东西,他就变成了那个东西,那东西就变成了他的一部分…… 这是惠特曼的诗歌。 他们说要有爱,要付出,要分享。 这么说.对吗?为什么呢? 很少有人打破一切重新思考. 。 由此,我们做一个假设。 有一个孩子,他是私生子,生下来即被母亲撂在臭鱼摊旁的垃圾堆里,由于啼哭,导致母亲因杀害婴儿罪被判死刑。 他的名字是修道院取的,抚养他的钱也是修道院给的,因为他没有名字,没受洗礼,无法被育婴堂收养. 即使有抚养费,每一个乳母都不愿意长期养他,他胃口极好,却没有气味,他被迫辗转交给了无数人.最后交给了加拉尔夫人抚养. 而加拉尔夫人,书上是这样形容她的:她丧失了人的冷热感觉,乃至任何激情,温存憎恶,欢乐绝望,她的灵魂已经枯死,她丧失了信念,也丧失了唯一理解生活的意义,因此具有毫不留情的纪律观念. 和他一起成长的小孩都欲置他于死地,因为他长相丑陋,且没有气味. 他被加拉尔夫人像甩掉包袱一样,转给制革匠格力马认领,作为廉价劳动力,他生命的价值完全取决于格力马对他的利用,如果无用,就没有任何价值.一年后他得过了炭疽病,因为体内有了抗体,他生命的价值突然提高,因为不那么容易被别的工人替代. 在香水制造商巴尔迪尼处,他得了梅毒性疱疮,并发晚期化脓性麻疹,医生预言在48小时内必死无疑. 所有的苦难都被他一一打败,他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而活着,是他生活的唯一目的。 。 他能在垃圾堆里安然成活,能靠喝稀汤度日,能消化烂菜和腐烂变质的肉,他出过麻疹,害过痢疾,出过水痘,得过霍乱,曾落到六米深的井里,被开水烫过。他矮小,丑陋,残疾,身上布满疮疤. 他像扁虱一样的方式生存----把自己铅灰色的身体弄成球体,以便对外界造成尽可能小的面积,它把皮肤弄得光溜溜和结结实实,其目的是为了不至于从自己身上流出什么或者分泌什么,它把自己造得特别小和寒酸,目的是不让人看见和踩死. 它要求极少,仅靠几年前获得的一小滴血就可以维持生活. 他的灵魂也不需要任何东西,不需要受人庇护关照和抚爱.仅仅是能够活下去. 因此,他有极强的生存能力。他仇恨而绝强地生存。 他身上没有任何伦理道德的束缚,没有上帝宗教的束缚,没有责任礼仪的束缚,书上是这样说的:对于那些伦理道德方面的概念,他直到成年了仍然不喜欢运用且记不住:正义,良心,上帝,欢乐,责任,恭顺,感谢等等.他们究竟表达了什么,他不明白,永远捉摸不透. 但他不好斗,不左,不阴险,不挑衅别人,遇事袖手旁观,他诚实,他是一个很纯粹的人. 。 而另一方面,他是天才. 他通过闻味道去学习说话.认识各种事物,通过嗅觉掌握周围的一切.他能嗅出花椰菜心里的毛虫,藏在横梁后的钱,隔着几条街和几道墙的人,他通过嗅觉来观察世界,比一些人看得还要清楚,不受事物习以为常的象征所干扰. 他的回忆了储藏了几千万种气味,还有很多在心里新合成的气味,无法理解,无法形容,无法归类,可能根本不存在,但又千真万确地存在着,面对它们时,他也会无能为力。他说,世界上气味的丰富和语言的贫乏之间有荒谬的不协调,使他对语言的含义产生怀疑,只有迫不得已才使用语言。 后来一个意外改变了他。 在马雷大街的一个后院,一个削李子的少女的芳香,柔和,诱惑,持久,纯粹,让他明白了原来香味有一个更高的维度,那就是纯洁之美。从此,他以为不占有这种香味,他的生活就没有意义。他杀了她。 他觉得自己是第二次降生到这个世界上,原来活着不是唯一,超越了动物的生存**,才找到了生活的意义和使命,--作一个时代最伟大的香水制造商,建立自己的芳香王国,用香水征服世界。这样的懂得让他幸福得全身颤抖。 于是,他安于最简陋最低下的生活,学习整个香水的制作工艺。
后来他逃到法国最深的山里地下50米的地方,避开人的气味,世界上只有清冷的月光,这是他唯一承认的世界,因为他觉得与他的灵魂相似。 在独自一人的世界里,他逃避了仇恨,他觉得非常幸福和安全。 他对现实的要求几乎为零,他喝雨水,吃昆虫,游蛇,死乌鸦,地衣,花草,剩下的时间都用于内心世界的建造。 整整七年,他不关心外界任何事情,他活在自己创造的心灵王国里,从不觉得缺少什么。 但是,他遇到了心灵的灾难----他完全消失在自己的内心里,不能嗅到自己的气味,只有内心世界,什么都没有,他害怕对自己的一无所知,意思就是没有外面世界的参照和回应,他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 他终于意识到,无论我们的心灵多么富足幸福,我们也无法孤零零的独自存在,一个人走下去,没人分享,没人需要,也是很可怕的一件事。
他回到现实里,现在开始荒谬的旅程。 他配合埃斯皮纳斯侯爵演戏,成为致命气体的代言人,他配置人的气味用在自己的身上----这样会被他们视为同类,只有在这种气味下生存是安全的。 他一直用厌恶的口气说到人的气味:一种汗腻的像干酪一样酸的,令人讨厌的东西是人的基本气味。 他从小生活在别人的鄙视里,或者视而不见里,然后迅速遗忘,现在,他配合着人的虚假的气味演戏,他不恨他们,也不怕他们,而是怀着全部热情的轻视他们,他们的虚伪,愚昧,自以为是,在内心发出邪恶而阴险的欢呼。 他全部的目的,就是去制造世界上超人的香水---一种可以控制别人灵魂的香水,一种可以掌握人心的香水,让别人能够发自内心的爱上他。 他不狂妄,他的愿望很纯洁。他从未体验过爱情,也没得到过别人的爱和尊重。 。 为了制造这种香水,他杀了26个少女。 对于香水,或者爱情,他是这样说的:他爱香味,仅仅是爱着它,而不是别的,而且只是把它当做未来自己的东西来爱,只有在回忆里,一切香味才是永不消失的,真的香味是要在世界上消耗光的,它会挥发。一旦占有它,就不可避免的会重新丧失。 最后杀的一个女孩叫诺儿,关于杀她的过程,他和女孩父亲希里斯的较量很曲折。 他终于被捕了,而且对罪行供认不讳,他从不说谎,他对作案动机的回答是:我需要她们。宣判死刑以后,问他还有什么愿望?他回答说:没有了,我所需要的一切都有了。 万人广场上,最后奇迹发生了。 他用了一滴他制造出的香水,让整个广场的市民疯狂地爱上了他,那些恨不得对他碎尸万段的警察,法官,行刑者,被杀的女孩的父母,看热闹的市民都疯狂地爱上了他,不仅觉得他是无辜的,进而觉得他是神,他们被他征服了。 。 他从小出生在世界上最臭的地方,在没有爱,没有温暖的人的灵魂的情况下,靠着倔强和厌恶的力量才得以生存,而此刻受到了全世界人的喜爱,他没有感觉到胜利,而是可怕地憎恨,憎恨这种虚假的情感,憎恨所有愚昧,散发出臭气的,好色贪婪的人群。 他一直在渴望爱,渴望得到爱,却最终得到的是虚假的情感,连憎恨也没有了。他用香水征服了全世界,却得不到真正的爱和爱的回应。 他彻底绝望了,最后,在巴黎弗尔大街上,他将香水洒在自己身上,许多人涌了过来,将他分食了。 作者最后是这样描述那些分食的人的心理:尽管他们的胃里不好受,他们还是觉得心里是完全轻松的,在他们阴沉的灵魂里,突然变得那么轻快乐观,在他们脸上,表现出一种童话般的柔和的幸福光辉,他们感到特别自豪,他们第一次出于爱而做了一点事。 他是格雷诺耶,小说<香水>的主人公,作者帕。聚斯金德是德国一个畅销书作家。 。 看这本书是几年前,现在我重新读过。写这篇文章是几个月以前,但一直由于时间关系,没写完。 这本书表面上是一个杀人犯的故事,用香水杀人的通俗故事。 其实是一个关于人类的寓言,关于道德,伦理,宗教,人类枷锁的重新思考,关于爱或者爱情,仇恨,现实,心灵世界,孤独,生存意义,幸福,纯洁之美,愚蠢,荒谬,理解,诚实,付出,反馈的重新思考。 当然,它带给我们的,其实还有更多。 比如我常常想,按照书中那些香水的制作方式,是不是可以制造出真正的香水呢? 另一个收获是,这本书是聚斯金德读闲书《气味的历史》读出来的感受,看来,读闲书也是一件很有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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