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远古乡村 于 2020-12-29 01:19 编辑
用一天时间看完《活着》,我是带着一点好奇心读这本书的。作者的思路来源于美国一首民谣《老黑奴》。
老黑奴
词:斯·福斯特
曲:斯·福斯特
Gone are the days
When my heart was young and gay
Gone are my friends
For the cotton fields away
Gone for the earth
To a better land, I know
I hear their gentle voices callin' me
Old Black Joe
I'm comin', I'm comin'
For my head is bendin' low
I hear their gentle voices calling
Old Black Joe
Why do I weep
When my heart should feel no pain
Why do I sigh
That my friends come not agin
Grieving for froms
Now departed long ago
I hear their gentle voices callin' me
Old Black Joe
I'm comin', I'm comin'
For my head is bendin' low
I hear their gentle voices calling
Old Black Joe
歌词译文
快乐童年
如今一去不复返
亲爱朋友
都已离开家园
离开尘世到那天上的乐园
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为何哭泣
如今我不应忧伤
为何叹息
朋友不能总相见
为何悲痛
亲人去世已多年
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我来了 我来了
我已年老背又弯
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幸福伴侣
如今东飘西已散
怀中爱儿
早已离我去远方
他们已到我所渴望的乐园
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我来了 我来了
我已年老背又弯
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我来了 我来了
我已年老背又弯
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老黑奴实有其人,与创作这首歌曲的人是朋友,生前希望作者为他写一首歌。老黑奴死了,作者写了这首歌并因此而出名,与其说作者是在写老黑奴的一生坎坷经历,还不如说其实这也是他自身的一个侧影。余华根据这条线索写了《活着》。
富贵,一个旧时少爷,家里有一栋房子,祖父手上有二百多亩地,父亲年轻时嫖赌败掉一百多亩,富贵跟他爹一样,嫖赌,最后爱上了赌,被人做手脚把一百多亩地和房子都输光了,他就成了佃户。
富贵真是好眼力,他败光财产的时间不早不晚,早一点他将卖掉妻儿,晚一点他就活不下来。
富贵的父亲就在儿子输掉家产搬家的那天磕死在茅缸上,母亲在他被拉壮丁的期间病死了,儿子为了救人献血,因为营养不良一次被抽血过多而死,女儿小时候生病变成聋哑人,嫁给一个城里的偏头但是很爱她的偏头,生孩子时大出血死了,妻子受不了这么多的打击病上加病也死了,偏头女婿工作时被水泥板砸死了,外孙因为贪吃黄豆胀死了。父母妻子,儿子和女儿女婿外孙都写死了,就剩下富贵老得像个鬼一样还活着,买一头老牛耕种自己的土地,唱着歌谣,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一副得道世外高人的样子。
作者认为人即使遭受再多的疼痛和打击都要没有怨言的活着,都应该友好的面对苦难。
我不喜欢作者这种以没有还手之力的阶层为基调来写故事,虽然作者要靠写作吃饭,这样的写作让人想挑毛病却又无从下手,读者就会堵得慌,至少我读的时候就是这种感觉。
我不知道究竟是自己的观点有问题还是无法逃脱小农意识,每次看电视剧中以农村女子为垫背而引发剧情的时候,内心就会产生强烈的反驳意识,甚至很想跟那些导演来一次生死对决。当然,这都是我个人的很Q的内心独白。
我依然喜欢作者的一句话:所有优秀的作家都处于和现实的紧张关系中。也因为这句话,我认同他的睿智和曾经的荣耀,至于高尚,似乎有点自夸。
所以,我还是喜欢看国外的小说,无论是现在的作品还是古典作品,不会用这么无情的笔墨和创作方式消遣一个消亡或者是转型了底层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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