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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错误引发的一系列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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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午饭时间写一个帖子,直接了当地说吧: 『谁主张,谁举证』,这是不严谨的说法。完整版我个人觉得应该有三种: 1,『谁主张权利,谁举证』。如有人说,这篇文章是我原创的,我享有著作权。那么,我就需要亲自举出享有权利的依据。 2,『谁主张知情权,不是谁举证』。比如我说依法我有知道某件事情的权利,显然,有关对方应该告诉我。 3,『谁主张道义,未必是谁举证』。比如我说某犯罪应该处以更大的惩罚。这仅仅是我的道义主张,最终判定显然不在我手上。 暂时想到这些,也不知道对不对。 具体到某人怀疑某(此处回避禁忌)某作品可能是抄的,人家好像说的是怀疑,人家也没有就此主张什么权利,只不过是表达一种知情权,想知道是不是抄袭了,或许也表达反对抄袭的道义。在这种情况下,似乎不能断然按照情况1来要人家举证。实际上特有学问要求某某再写几篇的要求也很有道理,符合2/3这个情况。 『另』:本人就此事的发言,没有一个字曾经确认某某抄袭,本人只是督促快弄清楚此事而已。弄不清楚也没啥,因为网上就算真抄了还能有啥啊?本人写的帖子都给别人连载发到美国中文报上赚稿费了,我也没有觉得不好。就算他们不赚这个钱,我现在也没有打算凭着文字挣几个钱,也还是到不了我手里,对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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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大雨说的话里,暗含着几个知情权: 1,撞邪先生是不是来到了红袖 2,撞邪先生是不是红袖的绝对不主流 3,医政那篇小说是不是转载 如果这些知情权得到了及时回复,如果仍有人说是抄袭,那就需要提出证据。 在要求知情权的过程中,即使一场大雨有用词不当,也不能否认绝对不主流没有及时尊重人家的知情权。 知情权不被尊重,直接以举证要求人家,难道混网混得一件简单的事情就要打官司么?即使打官司,也得有沟通吧? 不解决知情权,是不是多少有些霸道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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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拳 发表于 2021-1-14 14:45 小点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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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一句话, 0-0.5,碰巧是麻粉给人质疑了,所以麻子等等显得正义起来 0.6-1.0,话又说回来,麻子不是天天这么作的么?大红袖不是以这种方式当作立坛文化的么?麻子在维护绝对不主流时所采用的维护方式不正是造谣么?你们不也在喝彩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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